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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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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运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咏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拟进行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电力相关行业资产、募集资金等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8月24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31日及2016年9月7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2016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公告》。

另外,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披露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收购的公告》,公司正在开展收购巴基斯坦K-Electric 公司控股权的相关工作,如最终与交易对方对收购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运丹

日期 2016-10-24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6-45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于2016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4名。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和任职资格条件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邢连中先生兼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聘任黄晨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翟德双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邢连中先生兼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聘任黄晨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邢连中先生,47岁,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上海外高桥发电厂副总工程师、外高桥电厂二期项目筹建处主任助理、副主任、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漕泾电厂一期工程筹建处副主任、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黄晨先生,48岁,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山西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平圩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

(三)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函。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于上海中山南路 268 号 34 楼公司证券部;公告刊载于2016 年 10 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6-4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8月24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31日及2016年9月7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6-39)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编号:临2016-40);2016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公告》(编号:临2016-42),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26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由于本次注入资产范围较广、交易金额预计相对较大,且涉及标的资产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尚需研究论证,相关尽职调查、法律、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股票无法按期复牌。2016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资产重组潜在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国家电投集团的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等。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及对公司的影响

初步方案拟为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持有的国家电投江苏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公司”)100%股权,同时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收购价格以经有权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募集资金不超过股权交易价格总额的100%,配套募集资金扣除现金支付部分后,其余资金用于新建募投项目等,相关具体细节仍在审慎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构成借壳上市。

3、标的资产

公司目前拟收购的标的资产为国家电投集团持有的江苏公司100%股权资产,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行业,业务涉及陆地和海上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燃煤发电、港口物流等,具体标的资产及相关细节仍在商讨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进展如下:

1、公司已经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自9月初以来,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初步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2、公司及各相关方已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初步方案进行了分析、论证,并对交易可能涉及的重要事项等进行了初步梳理和讨论,正在就具体方案展开进一步深入论证及推进工作。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资产范围较广、交易金额预计相对较大,且涉及标的资产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大,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就交易方案进行研究商讨,故无法按期复牌。

为确保本次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申请延期复牌。有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2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0021 公司简称:上海电力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