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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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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许旭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向东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秋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9月5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计划发行的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将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首期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亚邦股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亚邦股份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1)。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旭东

日 期 2016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7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2016 年9月30日前,公司一直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自2016年10月1日起,本公司将存货计价方法由先进先出法变更为加权平均法。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当月起开始执行。

2、变更原因: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情况下,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公司决定对发出存货中的存货计价方法进行变更。

3、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发出存货计价由先进先出法变更为加权平均法。由于公司销售量大,商品品种繁多,存货周转快,价格相对稳定,采用追溯调整法不切实可行,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 2015 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的意见

2、董事会决议

3、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8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旭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16年10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报告正文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3188 股票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16- 069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规定,对公司编制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全体监事承诺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16年10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报告正文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公司代码:603188 公司简称:亚邦股份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