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梅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臻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润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梅珍

日期 2016-10-25

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临2016-016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孙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孙涛转让本公司持有青岛海川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川化工”)100%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380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海川化工100%股权。经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16】第QDV1097号)《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青岛海川化工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青岛海川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为13,790,869.39元。经双方协商,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按照人民币1,380万元的总价款向孙涛出售海川化工100%的股权,由于海川化工持有青岛名力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力塑胶”)100%的股权,从而公司间接丧失名力塑胶的控制权。经董事会同意后,与孙涛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青岛海川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出售现持有海川化工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孙涛,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7022219660212****。近三年担任青岛海川化工有限公司与青岛名力塑胶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人代表。

孙涛同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海川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13228042102;

住所: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马家台社区;

法定代表人:孙涛;

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伍拾捌万元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无储存批发):易制毒化学品:丙酮、甲苯、2-丁酮、盐酸;第2.1类易燃气体:正丁烷,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甲醇;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正丁醇、松香水、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第5.1类氧化剂:亚硝酸钠;第8.1类酸性腐蚀品:邻苯二甲酸酐;普通货物;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1月13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17日)。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塑料原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润滑油,渣油,石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011年8月,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了孙涛先生和孙修一先生分别持有的海川化工57.62%和2.38%的股权;2012年5月,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了孙涛先生持有的海川化工40%的股权,至此,海川化工注册资本1258万元,全部由公司出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海川化工近一年一期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财务及经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海川化工主要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机器设备,主要包括各种规格的储存罐、油罐等,分布在厂区内;半挂车11辆;电子设备等。公司主要设备是2009年以后购置并投入使用,设备整体技术状况良好,能够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的要求。

海川化工下设一家全资子公司——青岛名力塑胶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青岛名力塑胶有限公司审计后账面资产总额为1,324.89万元,负债总额595.45万元,净资产729.44万元。名力塑胶近一年一期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财务及经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海川化工及名力塑胶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利益、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3、公司本次股权出售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海川化工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海川化工申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其全资子公司——名力塑胶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为评估范围,出具了《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青岛海川化工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青岛海川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青天评报字[2016]第QDV1097号),评估结果为:青岛海川化工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资产账面净值28,443,191.04元,负债账面价值17,472,135.25元,净资产账面价值10,971,055.79元。评估后,资产评估值31,263,004.64元,负债评估值17,472,135.25元,净资产评估值13,790,869.39元。评估后净资产比帐面净资产增加了2,819,813.60元,增值率为25.70%。因此,按股权比例及上述净资产评估值计算,采用成本法评估后,海川化工股东全部权益(100%股权)在本次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的价值为13,790,869.39元。

单位: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双方协商,同意以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16]第QDV1097号】《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青岛海川化工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青岛海川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的评估报告书所载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基准,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人民币1380万元。孙涛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60日内向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自协议生效日期起60个工作日内,公司完成对受让人的交接手续,并使受让人实质取得对公司及其资产、业务、人员的管理权。经双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的利润和亏损,由公司享有和承担;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之后的利润和亏损由孙涛享有和承担。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海川化工主要是因为:一是随着公司产品高端化发展趋势,进口高端基础油占公司原材料比重越来越大,海川化工现有渠道主要为国内中低端基础油,已无法满足公司现有采购要求。二是海川化工近年由于采购量的减少导致连续亏损。另其子公司名力塑胶生产的塑料桶等包装物成本较高,相比市场同类企业规模较小,不具备价格竞争优势。三是出售该股权后,公司采购部门能够对外采购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的原材料,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受到影响。此外,海川化工近几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在公司合并报表中占比较小,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川化工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营销较小。公司不存在为海川化工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海川化工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此次出售海川化工100%股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股权转让协议;

(四)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5日

公司代码:603798 公司简称:康普顿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