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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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转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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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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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封闭运作的基金份额简称为同利B。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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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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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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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9月20日-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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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9月17日生效,本基金于2016年9月19日封闭期届满,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天弘同利证券投资基金(LOF)”,封闭期届满日为本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自本基金转型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比例要求。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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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9月17日-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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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9月17日生效。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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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各组合得到公平的投资资讯;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的投资交易活动;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制定《异常交易监控和报告办法》对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本报告期内,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针对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三季度,经济基本面整体平稳,经济企稳改善的动力主要来自于稳增长政府基建投资托底以及房地产市场维持较高景气水平。通胀方面,由于基数因素以及食品价格回落,通胀明显下行。政策面上,基建投资作为托底经济的主要手段,仍然维持较高增速,货币政策则维持稳健,未进行降准降息操作,主要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以及MLF等工具维护资金面稳定,为避免市场过于依赖隔夜融资,央行推出14天和28天逆回购以调节市场融资结构。资金面方面,三季度资金面波动率有所回升,频现脉冲式收紧,与债券市场杠杆资金需求上升以及央行长期坚持不降准有关。债券市场行情方面,三季度利率债整体以区间波动为主,信用债收益率则由于配置需求旺盛出现大幅下行。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根据市场情况择优配置信用资质优良的中高等级信用债,杠杆维持在适度水平,为客户创造了较高的稳健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9月30日(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30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12%。 截至2016年9月19日(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19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0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8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4.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四季度,基本面方面,我们认为四季度经济增长将整体平稳,通胀水平由于基数影响将趋于上行。政策面方面,基建投资将延续前期趋势,维持较高增速以托底经济,货币政策维持稳健,未来虽然仍有降准空间,但降息及OMO利率下调概率不大。资金面方面,央行着力建立利率走廊制度,资金面波动显著下降,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对资金利率起到锚的作用,资金利率难以出现下行,制约债券市场收益率进一步下行。综合以上因素,债券市场收益率未来将呈现区间波动的态势。
投资策略上,本基金将继续维持适度的组合久期和组合杠杆,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持有人创造稳健高回报,同时,将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组合投资策略,适度参与波段性操作机会,在获取票息、杠杆收益的同时,获取一定资本利得,增厚组合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转型后:
报告期(2016年9月20日-2016年9月30日)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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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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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转债项下包含可交换债248,540.00元。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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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故不存在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超出基金合同规定之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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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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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5 投资组合报告
转型前:
报告期(2016年7月1日-2016年9月19日)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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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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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转债项下包含可交换债245,422.50元。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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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故不存在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超出基金合同规定之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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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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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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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9月17日生效。本基金于2016年9月19日五年封闭期届满,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封闭期届满日为本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基金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包括转型前、后)未有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已于2016年9月19日3年期届满并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转型后本基金已于2016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并于同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信息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届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相关内容。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及网站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原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