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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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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A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9月30日)

1.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A

注: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3月11日生效,截至2016年9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未满1年。

2.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80%-95%,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为5%-20%,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主要使用个股优选策略及波动率优化策略构建投资组合,本基金投资于前述“个股优选策略及波动率优化策略”精选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16年9月12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3.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90%+同业存款利率(税后)*10%。

4.上述基金净值增长率的计算已包含本基金所投资股票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计算未包含中证装备产业指数成份股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

2.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C

注: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3月11日生效,截至2016年9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未满1年。

2.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80%-95%,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为5%-20%,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主要使用个股优选策略及波动率优化策略构建投资组合,本基金投资于前述“个股优选策略及波动率优化策略”精选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16年9月12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3.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90%+同业存款利率(税后)*10%。

4.上述基金净值增长率的计算已包含本基金所投资股票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计算未包含中证装备产业指数成份股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 方磊女士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为证券投资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保护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应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投资的全过程,用以规范基金投资相关工作,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行为监控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报告期内,公司各相关部门均按照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进行投资管理活动、研究分析活动以及交易活动。同时,我公司切实履行了各项公平交易行为监控、分析评估及报告义务,并建立了相关记录。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或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定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加强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可能发生的利益输送,密切监控可能会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的规定,对同一投资组合以及不同投资组合中的交易行为进行了监控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发生各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第三季度,国内A股市场再现窄幅波动,沪深300指数期间上涨3.15%。

从已公布的经济数据来看,工业、投资和消费数据出现一定的反弹,显现短期国内经济回暖,并趋稳定。我们认为随着房地产投资的紧缩,以及各地在三季度采取的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未来随着房地产投资的下调,房地产市场的收缩,后续国内经济增长速度仍有下行的压力。从政策面分析,2016上半年,市政工程等PPP项目的迅速发展,以及三季度财政部第三批PPP项目的公布,有望成为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对冲经济增长的下行压力。

从海外来看,年底美国大选、意大利公投等政治事件,存在不确定性,有可能出现“黑天鹅”事件,对国内政治和经济造成预期之外的重大影响。

在此背景下,汇丰晋信大盘波动基金第三季度,将继续严格遵循基金合同规定的“低估值+高盈利”的个股精选策略并结合“波动率优化策略”,通过动态选择低估值、高盈利的优质个股,同时通过波动率优化模型构建低波动率投资组合,在市场低波动的态势下坚持对组合的波动性进行优化控制,控制组合的波动性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在精选个股的基础上构建低波动性的投资组合,以求获得超出基准的风险调整后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1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85%;本基金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7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8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A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A类份额。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股票C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C类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注册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公司网址:http://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6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