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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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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国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大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建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2016年7月25日,完成泰山能源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6年7月28日,披露《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实施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报告期末,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交易对方已支付前两笔股权转让价款16,830.00万元,剩余部分股权转让款将在交割日后的3个月内向公司支付。2016年10月24日,交易对方向公司支付剩余部分的股权转让款13,770.00万元。本次转让泰山能源股权产生投资收益5,052.0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3.2.2 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6.68亿元人民币,共收到理财收益1,433.7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临 2016—061、临 2016—063、临 2016—067)、《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理财到期收回的公告》(临 2016—032、临 2016—043、临 2016—062、临 2016—066)。

3.2.3 2016 年 7 月 15 日公司与包头市九原区城交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编号:Q2016-4-1-1-005)》。本次征收土地总面积为 43,583.63 平方米,补偿总金额(包括土地、房屋及地上构筑物附属物、奖励、搬迁补助等)为人民币 2,855.99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补偿款已全部收到。本次征收补偿事项产生收益2,370.00万元。

2016年 9 月 2 日公司与包头市昆区政府签订了《三八路(友谊大街—黄河大街段)国有土地地上房屋(厂房)征收补偿协议》。本次征收土地总面积为 13,951.59 平方米,补偿总金额(包括土地、房屋及地上构筑物附属物等)为人民币 1,425.89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已收到60%补偿款855.53万元,剩余补偿款将按照《国有土地地上房屋(厂房)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本次征收补偿事项产生收益1,250.00万元。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国春

日期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简称:ST明科 证券代码:600091 编号:临2016—070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到期收回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资金闲置成本,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2016年1月27日公司与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新时代信托?恒新67号单一财产信托合同》,公司与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签署《追加交付初始信托财产确认书》,以自有资金2.40亿元,追加购买“新时代信托?恒新67号单一财产信托”理财产品,理财期限90天,年化预期收益率5.9%;2016 年 9 月 12 日签署《追加交付初始信托财产确认书》,以自有资金2.60 亿元追加购买“新时代信托?恒新 67 号单一财产信托”理财产品,理财期限 180天,年化预期收益率6.0%;2016年10月19日签署《追加交付初始信托财产确认书》,以自有资金1.68亿元追加购买“新时代信托?恒新 67 号单一财产信托”理财产品,理财期限 150天,年化预期收益率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7月28日、9月14日、10月21日披露的《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临2016—063、临2016—067、临2016—069)。

2016年10月24日,上述“新时代信托?恒新67号单一财产信托”理财产品到期2.4亿元,收回委托理财本金2.4亿元,并收到理财收益3,540,000.00元。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0091 公司简称:ST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