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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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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还可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但上述权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2016年10月1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自2016年10月17日起增聘瞿灿女士为本基金基金经理。

4、2016年10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自2016年10月18日起胡娜女士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三季度,经济增长表现疲弱,固定资产投资需求进一步下滑,制造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增速继续萎缩。基建投资增速基本维持高位,起到了一定的托底作用,但随着基建投资基数迅速扩张及财政收入压力日益增大,基建投资进一步发力空间有限。房地产销售数据表现积极,但持续性尚待观察。通胀方面,三季度CPI持续下行,8月份CPI仅1.3%,远弱于市场预期。市场流动性方面,央行货币政策维持稳健基调,通过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灵活调节银行体系流动性,资金面状况整体维持稳定。

债市方面,三季度债券市场波动较大。在退欧事件的催化及境内市场配置资金的推动下,7月至8月中旬债券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行,10年期利率债收益率下行10-15bp,信用债收益率下行40-60bp,资质较弱的信用债下行幅度更大。8月下旬市场资金面持续紧平衡,叠加央行重启14天逆回购,引发市场担忧,带动收益率出现反弹,10年期利率债反弹幅度在15bp左右,信用债收益率变化不大。跨过8月底之后资金面有所缓解,利率债收益率再度修复。总体而言,三季度收益率整体下行,信用债普遍表现优于利率债,10年以上超长期利率品种和低评级信用债表现最佳。

在三季度,本基金择机增持了利率债和地方政府债,同时减持了部分低等级信用债,优化了持仓结构,提高了组合的安全性,获得了相对较好的业绩表现。三季度权益市场风险偏好波动较大。本基金在操作上依然优先考虑了安全边际,适时止盈,整体仓位较低。

展望四季度,房地产销售有望高位回落,库存去化速度放缓,地产投资中枢逐步下移,实体企业回报率偏低,企业缺乏扩张生产的意愿。经济内生增长动力仍然不足,而积极的财政政策将继续起到托底经济的作用。因此,预计未来经济增长稳中有降,基本面仍支撑债市利率低位震荡。另一方面,货币政策在金融去杠杆等多目标管理之下,全面放松的空间相对有限,且当前收益率及利差整体处于相对偏低的水平,预期四季度债市仍以震荡为主。权益方面,未来影响市场的核心变量仍是风险偏好,但我们暂看不到该因素的趋势性改善。市场大概率继续维持区间震荡格局。

基于以上对基本面的判断,本基金在四季度将继续维持适当的杠杆水平,积极调整久期,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对组合结构进行灵活调整。权益方面,关注低估值白马股的估值切换,超跌板块的修复式反弹,以及有预期差的中小市值成长股。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3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 中国证监会核准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9.1.2《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1.3《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4《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5《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6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