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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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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销售合同的公告

201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28 证券简称:多伦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3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概况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常州信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常州长城驾驶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签订了常州市驾驶人考验场科目三智能化考训设备及系统的融资租赁购买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120,811.50元。该合同买方是常州信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设备使用方是常州长城驾驶服务有限公司。

二、合同内容

1、合同标的:科目三智能化考训设备及系统。

2、交易总金额:15,120,811.50元。

3、结算方式:买方收到使用方租赁合同项下的手续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款,卖方应于收到该款项后10天内向买方出具全额设备销售发票;买方在设备及系统到达交货场所并全部完成安装调试且经验收通过签发设备验收合格报告后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货款;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由买方在设备及系统验收通过且签发设备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满1年后向卖方付清。

4、交货时间及地点:卖方于收到第一笔货款后10日内交货,交货地点为常州市溧阳上黄考验场。

5、合同生效:合同经买方、卖方、使用方三方签署(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6、质保期:3年。

7、验收:由使用方会同常州市车管所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具体验收工作。

8、争议解决方式: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合同有关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各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买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该合同的履行对本年度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3、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

合同三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特此公告。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