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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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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

201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0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上投摩根货币A:

2、上投摩根货币B: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月结转份额。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4月13日至2016年9月30日)

1、 上投摩根货币A

2、 上投摩根货币B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05年7月13日,本基金已根据基金合同完成建仓且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4月13日。 图示时间段为2005年4月13日至2016年9月30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经理对个股和投资组合的比例遵循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严格规范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活动,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交易执行和监控分析,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对于交易所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通过对手库控制和交易室询价机制,严格防范对手风险并检查价格公允性;对于申购投资行为,本公司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

报告期内,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比较、对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监控分析,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的分析,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三次,均发生在纯量化投资组合与主动管理投资组合之间。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宏观经济数据喜忧参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降至8%附近,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速稳定在10%以上,进口增速八月份转正,CPI稳步走低,PPI负增长不断缩小,预计四季度转正。新增贷款结构出现较大变化,房地产市场的火热导致居民中长期贷款持续高增长,占据了贷款数据的绝大部分,非居民部分,票据融资波动较大,企业短期贷款大幅减少,中长期贷款延续滑落势头,显示企业投资意愿仍较弱。

央行三季度重启了14天和28天逆回购操作,银行间市场融资成本有一定上行压力,月末及季末资金面出现结构性紧张。债券市场上,由于一年期金融债发行量少,受投资者持续的配置需求影响,收益率保持在央行“利率走廊”下限的2.25%附近,十年金融债收益率在今年初的低点3.00%与3.20%之间反复震荡。

展望四季度,人民币加入SDR尘埃落定,汇率与国际市场联动更为紧密,货币政策受制于汇率因素难以继续大幅放松,但国内宏观经济数据未实质性好转前,预计维持流动性平稳仍将是央行的选择,但资金市场结构性紧张仍将不时出现。由于目前大中型城市的房产调控政策,新增贷款数据面临压缩,银行等机构的债券配置压力或将加大,收益率易下难上。同时,由于“债转股”的推进,信用债市场的信用风险得到一定分流,中高等级的信用利差仍将维持低位,部分中低等级信用债利差有机会缩小,但对发行人需要仔细甄别。本基金在三季度的操作过程中,基本维持均衡配置,在市场资金面结构性紧张时加大了回购、存款、存单等投资比例。四季度,本基金仍将维持谨慎稳健的投资风格,在保证高流动性与安全性的前提下,适时把握市场波动带来的投资机会,力争稳健有竞争力的投资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A类和B类的净值收益率分别为0.5017%和0.562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393%。

4.5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5.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的情况。

5.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5.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5.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5.9.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欲了解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其他相关信息,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获取。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备查文件目录

8.1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设立的文件;

2. 《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 《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4.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8.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2016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