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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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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季度报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公司董事长陈少群先生、总裁胡翔海先生、财务总监陈阳升先生、财务中心总经理俞浩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1、本报告期及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本报告期实现对原子公司深圳市农产品交易大厦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收益;且公司在年初至报告期末对参股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及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深圳海吉星物流园会员费收入同比下降及下属天津海吉星公司资产折旧与摊销同比增加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利息较上年年度末下降85.96%,主要系下属小贷公司应收利息减少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年度末下降42.96%,主要系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余额减少所致。

3、投资性房地产较上年年度末增长54.93%,主要系下属天津海吉星、长沙公司、龙岗分公司在建工程结转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较上年年度末下降36.1%,主要系下属天津海吉星、长沙公司、龙岗分公司在建工程结转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年度末下降51.43%,主要系总部及下属广西新柳邕公司本报告期盈利,冲回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年度末增长44.42%,主要系下属广西新柳邕公司、长沙公司预付土地出让金增加所致。

7、应付利息较上年年度末增长320.57%,主要系下属长沙公司因新市场建设增加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相应增加所致。

8、应付股利较上年年度末增长42.56%,主要系下属南山公司应付少数股东股利增加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年度末下降56.04%,主要系总部及下属天津海吉星公司归还到期借款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年度末增长33.51%,主要系下属小贷公司债权转让款增加所致。

11、长期借款较上年年度末增长61.69%,主要系总部及下属企业获得的国家批发市场专项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1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5.82%,主要系下属深圳星联公司开展贸易业务增加及广西新柳邕公司于2015年8月开业,相关运营成本增加所致。

1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下降44.69%,主要系上年同期下属南昌公司销售商铺,缴纳土地增值税及国家自今年5月起全面试行营改增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227.69%,主要系下属果菜公司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596.67%,主要系转让原下属交易大厦公司股权实现投资收益及对下属联营企业合肥周谷堆公司等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6、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60.02%,主要系对下属联营企业合肥周谷堆公司等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9.02%,主要系下属企业收到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18、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较上年同期下降99.32%,主要系上年同期下属果菜公司因政府征收其租用的坪山地块而处置该地上建筑物,本期无此项所致。

1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70.78%,主要系上年同期下属广西新柳邕公司因市场搬迁支付老市场员工补偿,本期无此项所致。

20、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206.60%,主要系下属天津韩家墅公司处置锅炉发生损失所致。

2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31.78%,主要系下属长沙公司因老市场成功搬迁,收到新市场档位定金所致。

22、购买商品、支付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64.94%,主要系下属深圳星联公司开展贸易业务及广西新柳邕公司于2015年8月开业,相关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2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341.10%,主要系下属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及总部收回对部分联营企业借款所致。

2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268.07%,主要系总部对下属联营企业借款增加所致。

25、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87.75%,主要系下属青海海吉星、福建海吉星、长春公司等收到少数股东支付的注册资本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增资公司全资孙公司大白菜科技的事项

为支持“大白菜+”电商平台项目建设,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现金增资深圳市大白菜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益膳食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3,000万元。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和出资额如下:

(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增资款已到位,并已完成工商变更。

(2)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大厦公司 100%股权的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联合控股子公司福田农批公司、农产品运输公司通过“100%股权转让+代偿债务”整体转让方式,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深圳市农产品交易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大厦公司”)100%股权。经深圳联交所履行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等相关程序后,杭州创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确认为该项目的投资方,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4,800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为人民币32,400万元,代偿债务金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计收到杭州创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交易大厦公司100%股权转让款项32,400万元、代偿债务款项2,400万元及作为履行《相邻关系处理和权益确认协议》的长期保证金1,000万元。本事项应支付款项已足额支付完毕。此外,交易大厦公司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股东变更。股东变更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再持有交易大厦公司股权。

该事项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总额影响约为人民币26,800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详见公司于2015年 4 月 30 日、5 月 22 日、10 月 24 日、10月27日、2016 年 4 月 8 日、 4 月 27日 、5月5日及9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3)关于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瑞投公司100%股权的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公开挂牌出让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瑞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投公司”)100%股权。经深圳联交所履行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等相关程序后,深圳市鲜尔康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鲜尔康公司”)被确认为该项目的投资方,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870万元,其中100%股权成交价为2,270万元,其余600万元为代偿债务。该事项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总额影响约为2,050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详见公司于 2014年10月31日、2016年6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计收到鲜尔康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项2,270万元及代偿债务款项600万元。本事项应支付款项已足额支付完毕。瑞投公司股东变更手续等尚在推进中。

(4)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长沙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全资子公司绿色金典公司100%股权的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同意控股子公司长沙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规定,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不低于评估价作为挂牌底价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湖南绿色金典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 2016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5)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公司公开挂牌招商引进大型牛羊肉冷链加工配送企业的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吉星公司”)以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内164号土地中南部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作为标的资产,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不低于评估价且不低于3,015万元作为挂牌底价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招商引进大型牛羊肉冷链加工配送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履行资产评估、挂牌等相关程序,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天津海吉星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规定,委托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质)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结果为: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2,542万元。

2016年10月14日,天津海吉星公司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标的资产公开挂牌招商引进大型牛羊肉冷链加工配送企业,挂牌底价为3,015万元。

(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10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挂牌尚未到期。

(6)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城市更新项目

为加快推进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合作方合资成立了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祥公司”)合作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详见2013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报告期,该项目已列入2016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三批计划。项目规划审批等工作尚在推进中。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注:1、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公司原11 家法人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2、公司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于2014年4月10日委托公司代为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签署《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生命人寿将不会在中国境内从事与农产品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同时,生命人寿签署《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与保证函》,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生命人寿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并将继续保持相互独立,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3、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2%,完成增持计划,深圳市国资委承诺:深圳市国资委及一致行动人在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2008年非公开发行对象远致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承诺:

(1)深圳市国资委承诺并保证其本身,并将促使深圳市国资委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今后不会直接参与经营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

(2)深圳市国资委在以后的经营或投资项目的安排上将避免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或国有股权划转的发生,致使同业竞争变成可能或不可避免时,在同等条件下,本公司享有投资经营相关项目的优先选择权,或有权与深圳市国资委共同投资经营相关项目。

(4)如深圳市国资委或深圳市国资委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拟出售或转让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任何资产或权益,将给予本公司优先购买权,并且购买条件不逊于深圳市国资委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5)如违反上述承诺,与本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同业竞争,将承担由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除非本公司破产或者终止经营或者深圳市国资委不再是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外,本承诺的有效期为永久性的。

5、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2007年出具《加强未公开信息管理承诺函》中承诺:深圳市国资委将建立和完善已获取的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管理内控制度,督促深圳市国资委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信息知情人不利用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证券,不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也不泄露公司未公开信息,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深圳市国资委及实际控制人知悉公司未公开信息的知情人名单,由公司报送深圳证监局、证券交易所备案。

6、深圳市国资委和远致投资认购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于2016年1月23日履行完毕。深圳市国资委和远致投资关于前述解除限售流通股的减持承诺如下:如计划未来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包括出售的股份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7、深圳市国资委和远致投资认购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于2016年1月23日履行完毕。深圳市国资委和远致投资将严格遵照该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如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8、2016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与合肥周谷堆公司控股股东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生起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少群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6-57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5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少群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6-58)和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6-59)。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60)。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审议稿)。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布吉海鲜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61)。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四、关于广西新柳邕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期项目)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关于长沙黄兴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一期项目)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六、关于暂不召集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确定并公告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6-60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董事会以 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变更前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22层。

变更后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19号农产品批发市场第一层。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原第五条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三、其他说明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履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审议稿)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6-61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董事会以 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布吉海鲜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布吉海鲜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吉海鲜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笋岗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1,000 万元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9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1,900 万元,担保期限 1 年。

布吉海鲜公司另两名股东深圳市隆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峰公司”)和广东省东莞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机公司”)未为布吉海鲜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隆峰公司同意按其出资比例以其持有布吉海鲜公司 31.7805%的股权为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东机公司亦同意按其出资比例以其持有布吉海鲜公司 17%的股权为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本担保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深圳市布吉海鲜市场有限公司

(二)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北侧

(三)成立日期:1998年3月31日

(四)法定代表人:杜建国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2,460万元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七)经营范围:以海鲜鱼为主的水产品批发市场及提供相应配套设施服务(不含限制项目)。

(八)股东出资及持股情况:

(九)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布吉海鲜公司资产总额为12,104.91万元,净资产为6,606.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43%;经审计,2015年度,布吉海鲜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0.30万元,净利润1,010.65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2,645.90万元,净资产为7,247.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69%;2016年1-9月,布吉海鲜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6.46万元,净利润959.9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5年7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布吉海鲜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笋岗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100万元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100万元,担保期限1年。上述贷款即将到期。

为支持布吉海鲜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在上述贷款到期偿还后,继续为布吉海鲜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笋岗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1,900万元,担保期限1年。

四、反担保情况

布吉海鲜公司另两名股东隆峰公司和东机公司未为布吉海鲜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隆峰公司同意按其出资比例以其持有布吉海鲜公司31.7805%的股权为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东机公司亦同意按其出资比例以其持有布吉海鲜公司17%的股权为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布吉海鲜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有利于布吉海鲜公司业务发展,布吉海鲜公司另两名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

应担保,但该两名股东同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基本可以防控本

次担保风险。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62,710.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3.03%,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没有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6-62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深圳海吉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度农产品流通公益性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6】131号),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吉星公司”)日前收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提升项目资助资金214.09万元、农产品交易信息监测项目资助资金195.91万元、海吉星蔬菜区电子结算推广应用项目资助资金94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上述政府补助对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为504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 产 品 公告编号:2016-59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