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975 公司简称:新五丰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邱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立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经营业绩将大幅增长,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00万元至25,000万元。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经营业绩预计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2016年1-9月生猪价格持续维持在高位。

公司名称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邱卫

日期 2016-10-26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6-036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1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周三)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统计各位董事通讯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预案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39)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6-03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1日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周三)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统计各位监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2016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6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预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是根据当前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6-038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补充“开展自宰冻猪肉业务”项目、耒阳哲桥饲料厂年生产配合饲料18万吨项目、宜章现代农业园年出栏仔猪5万头项目和其他方面等流动资金;

●新项目名称:补充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9,520.20万元。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62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977,66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76元,共计募集资金52,979.14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保荐和承销费用500.00万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52,479.14万元于2015年4月15日汇入公司本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1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08.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15号)。

本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原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包括:偿还短期借款及补充“开展自宰冻猪肉业务”项目、“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饲养模式新增年出栏35万头生猪项目、耒阳哲桥饲料厂年生产配合饲料18万吨项目、宜章现代农业园年出栏仔猪5万头项目和其他方面等流动资金。

截止2016年9月30日,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34,390.22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使用33,620.03万元,发行费用支付770.19万元。剩余可使用募集资金19,520.20万元。剩余可使用募集资金中包含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588.92万元,以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结构化存款收益931.28万元。

公司本次拟将剩余可使用募集资金19,520.20万元,以及2016年9月30日至变更日止剩余募集资金新产生的银行利息、投资收益、扣除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等,变更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016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预案》。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途及截止2016年9月30日已使用情况如下: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剩余可使用募集资金主要是因为自宰冻猪肉业务未能按原计划全部开展、耒阳哲桥饲料厂和宜章现代农业园尚未开工建设。

公司计划开展自宰冻猪肉业务,目的是为平抑生猪饲养、热鲜肉及冷鲜肉销售等环节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在每年猪价较低的月份或生猪市场价格远低于成本时,屠宰生猪,形成冻猪肉存储,待行情回升时销售。

2015年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生猪价格处于持续上升通道,且预计2016年度不会明显回落,为防范市场风险,公司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时机大规模启动自宰冻猪肉业务。而耒阳哲桥饲料厂年生产配合饲料18万吨项目和宜章现代农业园年出栏仔猪5万头项目目前尚未开工建设。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公司拟将上述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部分调整为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主要是公司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主动做出的调整措施。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作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是根据当前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系根据当前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预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决议;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事项的核查意见;

(五)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说明报告。

证券代码:600975证券简称:新五丰公告编号:2016-039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11日9点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11日

至2016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发布在2016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三)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持前三项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前二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和方式: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6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此项登记手续的办理不作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预先登记,但登记资料正本需在会议开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公司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

(三)联系电话:0731-84449593,0731-84449588-811 传真:0731-84449593

(四)联系人:罗雁飞、解李貌、李程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