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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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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罗志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作群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通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016年8月17日,公司股东洋浦万利通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76,761,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8月17日,质押期限为一年。详见2016年8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6年8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将其于2009年12月4日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64,448,865股(占公司总股本9.6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质押。本次质押解除后,华联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1%,占华联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23.69%。详见2016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6 年 8 月 25 日,海南亿雄将其持有的公司 86,6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8 月 25 日,质押期限为一年。详见2016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经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

(1)公司于2014年5月8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MTN132号),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5亿元。公司于2014年5月22日发行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金额为5亿元,利率6.17%,发行期限3年。公司于2015年5月23日完成当年利息兑付工作。详见2014年5月16日、5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6年7月26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已发行的"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4华联MTN001)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分析和评估,并出具《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该事项已于2016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公司于2014年5月9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CP164号),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5亿元。详见2014年5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发行2016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金额为5亿元,利率3.23%,发行期限365天。详见2016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6年7月26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已发行的"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6华联CP001)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分析和评估,并出具《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A-1 的债项信用等级。该事项已于2016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经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和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为7亿元人民币。公司于2015年1月22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16号),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7亿元。详见2014年10月15日、10月31日、2015年2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发行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为7亿元,利率4.05%,发行期限270天。公司已于2016年9月13日完成到期兑付。详见2015年12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完成前述兑付后,公司又于2016年10月9日发行2016年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为7亿元,利率3.32%,发行期限270天。详见2016年10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 经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7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详见2015年4月28日、5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公司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额度为7亿元。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CP250号),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7亿元。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金额为7亿元,利率3.88%,发行期限366天。公司已于2016年10月10日完成到期兑付。详见2015年8月25日、10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6年7月26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已发行的"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5华联CP001)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分析和评估,并出具《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A-1 的债项信用等级。该事项已于2016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为10亿元。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207号),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10亿元。详见2015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① 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发行201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为4亿元,利率4.13%,发行期限270天。公司已于2016年6月10日完成到期兑付。详见2015年8月25日、9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完成前述兑付后,公司又于2016年6月17日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为4亿元,利率4.00%,发行期限270天。详见2016年6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② 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发行201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为6亿元,利率3.97%,发行期限270天。公司已于2016年7月19日完成到期兑付。详见10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完成前述兑付后,公司又于2016年7月20日发行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为6亿元,利率3.46%,发行期限270天。详见2016年7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 经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7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详见2015年12月19日、2016年1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公司于2016年5月15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MTN226号),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7亿元。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发行2016年第一期中期票据,金额为7亿元,利率4.50%,发行期限3年。详见2016年5月17日、9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公司于2015年2月26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联鹏瑞")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委托北京银行向华联鹏瑞提供 13000 万元委托贷款,期限 1 年,年利率 15%。华联鹏瑞已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到期偿付本息。该事项已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2016 年 2 月 2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 2016年1月至7月,本公司获得农超对接补贴、平抑物价及肉类食品油限价补贴等政府补助金额合计537.56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在报告期内已收到上述补贴款。相关事项已于2016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黄山华绿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65%的股权转让给华联集团,出售价格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出具的《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6]第080034号)所确定的评估价值为准,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6,685.27万元,因此对应本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交易价格为4345.43万元。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收到此转让款,获得股权转让收益421.10万元。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完成。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华联综超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其他销售渠道分流,导致来客下降,同时经营成本上升,预计本期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亏损。

公司名称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罗志伟

日期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6-039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长罗志伟先生于2016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志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主承销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额度:拟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

4、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5、发行利率:按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决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7、发行目的:主要用于偿还各类金融机构借款或补充项目资金或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信用债;

8、授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金额、发行期限、发行方式、发行批次、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募集说明书、定向发行协议、承销协议和各种公告),办理必要的手续等;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分别在江苏设立1家、河南设立1家、湖北设立1家、甘肃设立1家、宁夏设立2家、安徽设立1家分公司,经营商业项目。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并同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6-040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经贸大厦东塔楼6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14日

至2016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方法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2、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前述出席会议人员可在登记时间持上述证件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经贸大厦东塔楼6层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经贸大厦东塔楼6层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010-68364982

传 真:010-68364982

联 系 人: 李春生

2、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6-04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要求,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特将2016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以上相关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概况。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0361 公司简称:华联综超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