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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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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姜德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高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备注: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44.93%国有股权的通知》以及北京国管中心与金隅集团签署了《关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划转协议》,金隅集团拟将其持有公司4,797,357,572股的全部国有股份拟无偿划转至北京国管中心;本次无偿划转后,金隅集团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北京国管中心将直接持有公司4,797,357,5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93%,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未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市国资委。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豁免北京国管中心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准。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6年10月19日、2016年10月22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80)、《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83)。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德义

日期 2016-10-27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6-088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10:00在北京市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第六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姜德义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姜英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姜英武先生简历

附件:

姜英武先生简历

姜英武,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籍贯山东文登,中共党员。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毕业于山东建材工业学院无机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硅酸盐工程专业,1989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现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简历:

1985.09-1989.09 山东建材工业学院无机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硅酸盐工程专业学生

1989.09-1993.11 北京燕山水泥厂技术质量科科员

1993.11-1994.07 北京燕山水泥厂技术质量科副科长

1994.07-1995.06 北京市建材集团总公司科技部干部

1995.06-1996.12 北京建材集团总公司科技部副经理

1996.12-2001.03 北京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部副经理

2001.03-2002.09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部副经理

2002.09-2003.01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部副经理兼建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2003.01-2005.01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材协会副秘书长

2005.01-2009.10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材协会办公室主任

2009.10-2011.12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

2011.12-2015.11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政策研究室主任)

2015.11-2016.10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

2016.10至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6-089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在北京市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第五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7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笑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管机构有关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

(二)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6-090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隅股份”)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336号《关于核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获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4,245,300股新股。

2015年11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4,245,28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8.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99,999,999.84元,扣除发行费用62,124,96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637,875,039.8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摩根”)于2015年11月30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667053_A02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均为活期存款,该专户存款余额中含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48.42万元。

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用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6年10月24日,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211,74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545万元(包含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48.42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预计在12个月内上述募集资金将有部分暂时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可以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并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一创摩根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未超过12个月。金隅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金隅股份实施上述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公司将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临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使用部分闲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6-091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通过公开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了以下三个房地产项目:

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津滨保(挂)2016-3号】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用地面积为44,935.1平方米,规划容积率面积为58,415.63平方米,成交总价为184,000万元。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

二、天津市空港经济区【津滨保(挂)2016-4号】R2二类居住及公园用地,项目用地面积为56,821.4平方米,规划容积率面积为61,894.7平方米(其中住宅61,415.77平方米,绿地478.93平方米),成交总价为195,000万元。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及公园用地。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

三、天津市空港经济区【津滨保(挂)2016-5号】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用地面积为40,170.7平方米,规划容积率面积为60,256.05平方米,成交总价为196,000万元。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

由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1992 公司简称:金隅股份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