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叶家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飞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4.48%,主要系材料、人工及保证金支出增加及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应收票据: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0.87%,主要系收到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8.90%,主要系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0.95%,主要系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78.54%,主要系公司调整了对供应商的部分结算方式所致。

6、应付账款: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8.12%,主要系向供应商支付的材料款和劳务费增长所致。

7、预收款项: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9.73%,主要系收到工程发包方预付款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78.47%,主要系支付了上年末应付而未付的上市发行费用所致。

二、利润表

1、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59.00%,主要系“营改增”税费改制后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4.90%,主要系应收帐款余额增加和部分应收账款账龄增长所致。

3、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5.01%。主要系收到第四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部经济费所致。

4、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57.14%,主要系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5、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4.01%,主要系应纳所得税额不同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9.85%,主要系材料、人工及保证金支出增加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42.04%,主要系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23.36%,主要系材料、人工及保证金支出增加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2016年9月13日,公司与怡亚通签订了《深圳市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投资协议》。2016年9月28日,深圳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叶家豪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8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家豪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6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住房城市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要求,公司已完成相关资质换证工作,其中部分资质名称已发生变更或取消,涉及公司经营范围需相应变更,并需相应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内容进行修订;同时因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人数发生了变化(详见《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为及时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拟对《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补充,形成相适用的《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及制定〈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构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体系,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5年度部分银行授信额度到期,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公司拟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6,2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6,2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提供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的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种类范围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额度、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保证额度及信贷证明额度等。

2、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业务种类范围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额度、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商业承兑汇票额度等。

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叶家豪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依据公司过往授信情况和本次新增申请授信额度,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6,2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关联方叶家豪及其配偶叶秀冬为上述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关联方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叶家豪、叶秀冬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关联交易是企业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发生的正常的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需在该议案表决时进行回避。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叶家豪、叶洪孝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将以下议案审议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9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海岸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6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住房城市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要求,公司已完成相关资质换证工作,其中部分资质名称已发生变更或取消,涉及公司经营范围需相应变更,并需相应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内容进行修订;同时因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人数发生了变化(详见《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为及时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拟对《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补充,形成相适用的《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1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住房城市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要求,公司已完成相关资质换证工作,其中部分资质名称已发生变更或取消,涉及公司经营范围需相应变更,并需相应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内容进行修订;同时因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人数发生了变化(详见《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为及时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拟对《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补充,形成相适用的《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1、原公司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凭资质证书经营);承包境外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消防器材及装饰灯具的购销;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太阳能、光伏设备安装工程(凭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经营)。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经营)。

2、变更后公司的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凭资质证书经营);承包境外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消防器材及装饰灯具的购销;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太阳能、光伏设备安装工程(凭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经营)。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经营)。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修订后的《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0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