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协商一致,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0月3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招商证券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以下简称“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本公司参加招商证券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名单及各基金享受的具体折扣费率以招商证券页面公示为准,投资者亦可致电招商证券咨询。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费率优惠时间
自2016年10月31日起,优惠活动截止日以招商证券届时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部分在招商证券处于正常申购、定投申购期间的开放式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含定投申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费及基金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解释权归招商证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招商证券的有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3、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招商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65或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址: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7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浙江同花顺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认购、申购(含定期
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协商一致,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0月3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同花顺基金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以下简称“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购、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本公司参加同花顺认购或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名单及各基金享受的具体折扣费率以同花顺页面公示为准,投资者亦可致电同花顺咨询。
各基金原认购、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在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同花顺代销的开放式基金,则自该基金在同花顺开通认购、申购(含定投申购)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二、费率优惠时间
自2016年10月31日起,优惠活动截止日以同花顺届时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部分在同花顺处于正常认购、申购、定投申购期间的开放式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认购、申购(含定投申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费及基金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同花顺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同花顺的有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3、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同花顺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址: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7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0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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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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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期间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投资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募集期间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在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及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