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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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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8版)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表:2013年末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2013年备考合并利润表

表:2013年末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四)公司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为全面反映公司整体的财务实力和资信状况,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口径和母公司口径财务报表,对资产及负债结构、现金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分析:

Ⅰ、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情况

表:近三年及一期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98,455.07万元、398,192.71万元、468,289.62万元和476,966.27万元,随着公司业务发展,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稳步增长。

(1)流动资产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本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99,993.37万元、218,413.98万元、271,609.08万元以及284,800.6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0.39%、54.85%、58.00%和59.71%。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是本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2016年6月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04%、21.40%、10.14%和14.26%,占比较大。

i. 货币资金

近年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有所增长,其原因主要是随着发行人运营规模的扩大,货币资金随之逐年增加。2013年末货币资金25,182.67万元。2014年末货币资金余额42,769.17万元,比2013年末增加69.84%,增幅较大。2015年末货币资金余额49,998.43万元,比2014年末增长16.90%。2016年6月底货币资金余额52,663.37万元,较2015年底增加5.33%。

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2,266.03万元。

ii. 应收票据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1,116.00万元、1,395.51万元、693.35万元和742.71万元,占比较小,全部公司应收的银行承兑汇票。

iii. 应收账款

2013年底,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额为14,665.01万元。2014年底,应收账款账面净额为75,057.83万元,较2013年末增加411.82%,主要是公司当年合并中诺通讯及源磊科技的应收账款导致。2015年底,应收账款账面净额为111,646.77万元,较2014年末增加48.75%,主要是子公司中诺通讯应收账款增长所致。从结构上来看,应收账款以短期为主,截至2015年末1年以内到期的占95.91%。2016年6月末,应收账款账面净额为102,047.03万元,较2015年末减少8.60%。

iv. 预付账款

2013年底,预付账款余额29,993.58万元。2014年底,预付账款余额40,884.72万元,较2013年底增加36.31%,主要是当年并购新增子公司中诺通讯及源磊科技的预付款项,以及子公司福日实业预付货款增加所致。2015年底,预付账款余额39,395.90万元,较2014年底减少3.64%。预付账款期限结构来看,主要以短期预付为主,截至2015年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预付账款占85.37%。2016年6月末,预付账款余额48,362.08万元,较2015年底增加22.76%。

v. 其他应收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1,290.43万元、3,061.22万元、2,950.24万元和4,539.0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小。2014年较2013年增长137.23%,主要是当年并购新增子公司中诺通讯及源磊科技的其他应收款合并增加所致;2015年较2014年减少3.63%,保持稳定。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增长53.85%,主要是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vi. 存货

2013年底,公司存货账面净额为20,770.28万元。2014年底,存货账面净额为44,906.02万元,较2013年底增加116.20%,主要原因为2014年源磊科技、中诺通讯纳入合并报表。2015年末,公司存货账面净额为53,702.85万元,较2014年底增加了19.59%,主要是原材料以及发出商品的增加所致。2016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净额68,025.03万元,较2015年上升26.67%,主要是原材料、低值易耗品以及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vii. 其他流动资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本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6,975.41万元、10,339.52万元、13,221.54万元和8,411.42万元。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留抵税额、待摊费用、预缴企业所得税等。2014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13年末增加48.23%,主要原因为应收出口退税和增值税留抵税额新增3,168.74万元。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加27.87%,主要原因应收出口退税新增2,788.70万元。2016年6月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15年末减少36.38%,主要由于应收出口退税减少5,527.44万元。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98,461.69万元、179,778.73万元、196,680.53万元和192,165.6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9.61%、45.15%、42.00%和40.29%。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稳中有降。非流动资产主要构成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商誉等。

i.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分别为46,491.44万元、21,994.84万元、29,788.12万元和24,779.05万元,主要是公司持有的华映科技和国泰君安的股权。2014年较2013年减少52.69%,主要是出售华映科技股权和其公允价值变动导致。2015年较2014年增加35.43%,主要是公司持有的国泰君安股权上市,由成本计量改为按公允价值计量所致。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减少16.82%,主要是市场价值波动导致。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持有华映科技4,110,000股,持有国泰君安9,099,524股。

ii. 长期应收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金额分别为753.04万元、485.11万元、37.94万元和29.79万元。2013年和2014年的长期应收款主要是公司与为泉州市泉港区市政管理中心通过BT方式建设201省道后龙湾段路灯建设工程项目的应收款。2015年和2016年6月末的长期应收款全部为子公司源磊科技提供给员工的2至5年的购车贷款。

iii. 长期股权投资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分别为9,327.69万元、8,925.61万元、8,610.67万元和8,496.70万元,呈递减趋势。2014年底较2013年底减少4.31%,主要是其公允价值波动导致。2015年和2016年6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基本稳定。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净值为8,496.70万元,全部为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iv. 投资性房地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余额分别为609.29万元、573.77万元、538.26万元和520.50万元,全部为公司用于出租的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计量。

v. 固定资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11,014.55万元、39,215.55万元、76,047.35万元和76,971.21万元。2014年末较2013年末增加256.03%,2014年固定资产余额较2013年增加了28,201.00万元,主要原因为2014年末较期初新增加合并报表子公司源磊科技、中诺通讯。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加93.92%,主要系子公司蓝图节能翼钢项目及迈锐光电LED产品生产研发基地项目转固所致。最近三年一期的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5.55%,9.85%,16.24%,16.14 %,占比呈上升趋势。

vi. 在建工程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10,681.20万元、24,531.03万元、1,710.17万元和1,119.64万元,主要为公司的节能工程项目和LED工程项目。

vii. 无形资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无形资产余额分别为2,444.01万元、20,523.38万元、18,501.95万元和17,334.60万元。2014年末较2013年末增加739.74%,主要系2014年末较期初新增加合并报表子公司源磊科技、中诺通讯所致。2015年末较2014年末减少9.85%,2016年6月末较2015年底减少6.31%,主要是无形资产摊销。公司无形资产构成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及著作权、商标等,其中专利及著作权占比最多,约占65.56%。

viii. 商誉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商誉余额分别为13,578.61万元、55,423.60万元、55,423.60万元和55,423.60万元。2014年末较2013年末增加308.17%,主要系2014年新增子公司中诺通讯及源磊科技的商誉所致。2015年末以及2016年6月末,商誉余额并未发生增减变动。

ix. 长期待摊费用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3,264.78万元、3,750.19万元、2,909.48万元和2,415.91万元。主要为公司的技术开发收益分享支出、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费用的摊销。

x. 其他非流动资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0.00万元、3,201.74万元、2,074.35万元和2,021.36万元,主要为增值税留抵税额、预付工程设别款、预付购房款等。

2、负债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149,948.91万元、237,210.45万元、290,356.11万元和239,351.93万元。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不存在未结清的逾期债务。公司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1)流动负债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负债规模分别为138,538.88万元、219,677.43万元、271,081.90万元和221,868.71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92.39%、92.61%、93.36%和92.70%,是公司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

i. 短期借款

2013年底,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35,652.16万元。201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62,705.63万元,较2013年末增加75.88%,主要是并购新增子公司中诺通讯所致。2015年末,短期借款余额为85,533.43万元,较2014年末增加36.40%,主要原因为保证借款增加18,890.25万元所致。2015年末短期借款主要以保证借款,质押借款为主,其中信用借款、保证借款和质押借款分别为7,847.00万元、47,737.75万元和29,948.68万元。

2016年6月底,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37,405.75万元,较2015年底减少56.27%,主要系2016年5月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偿还了短期借款所致。

ii. 应付票据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3,261.18万元、12,655.89万元、29,597.39万元和33,103.05万元。2014年末比2013年末增加288.08%,主要原因为新增合并报表子公司中诺通讯、源磊科技导致。2015年末比2014年末增加133.86%,2016年6月末较2015年底增加11.84%,主要系应业务发展所需,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iii. 应付账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7,185.41万元、67,122.92万元、95,186.23万元和103,777.95万元。2014年末比2013年末增加290.58%,主要原因为新增合并报表子公司中诺通讯、源磊科技。2015年末比2014年末增加41.81%,主要是公司应业务发展需要赊购增加所致,主要为中诺通讯的应付账款。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9.03%。

iv. 预收账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8,282.33万元、30,898.08万元、25,806.89万元和32,032.23万元。2014年末比2013年末增加9.25%。2015年末比2014年末减少16.48%。2016年6月末比2015年末减少16.48%。公司近年来预收账款小幅波动,主要是因正常业务开展变化导致,公司预收账款主要构成为货款。

v. 其他应付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1,157.35万元、29,719.20 万元、21,913.14 万元和2,993.07万元。2014年末比2013年末增加40.47%,主要原因为新增并表子公司源磊科技、中诺通讯。2015年末比2014年末减少26.27%,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其他应付款减少86.34%,主要均是1年以内的其他应付款项偿还导致。

vi.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6,131.81万元、4,282.69万元、5,665.41万元和5,481.63万元。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变化主要系公司债务正常到期和偿还所致。2016年6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一年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分别为4,001.22万元和1,480.40万元。

vii. 其他流动负债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8,800.00万元、0.00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2013年末的其他流动负债主要是卖出回购式融资。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1,410.03万元、17,533.03万元、19,274.21万元和17,483.22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7.61%、7.39%、6.64%和7.30%。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

i. 长期借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767.36万元、8,709.23万元、8,543.87万元和6,848.68万元。2014年末比2013年末增加392.78%,主要原因为新增并表子公司源磊科技、中诺通讯。2015年末比2014年末减少1.90%。2016年6月末比2015年末减少19.84%。

ii. 长期应付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0.00万元、999.37万元、459.92万元和1,560.10万元。2014年末比2013年末增加999.37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并表子公司源磊科技、中诺通讯。2015年末比2014年末减少53.98%,主要是子公司中诺通讯售后回租固定资产应付融资租赁款偿还所致。2016年6月末相对2015年末增加239.21%,主要系子公司中诺通讯售后回租固定资产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1,955.54万元所致。

iii. 专项应付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专项应付款余额分别为368.00万元、368.00万元、5.00万元和0.00万元。2013年和2014年末的专项应付款主要为产业化项目支持基金、信息产业部电子发展基金、福日激光财政专项应付款。2015年末减少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福日照明长期挂账专项拨款转销导致。2016年6月末,福日科技长期挂账专项拨款转销导致,故专项应付款余额为0。

iv. 预计负债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预计负债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691.22万元和691.22万元。2015年末计提预计负债691.22万元,是由于子公司蓝图节能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计提对外担保预计负债。

v. 递延收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0.00万元、870.17万元、821.93万元和1,080.07万元。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和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2016年6月末较年初增长31.41%,主要是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增加所致。

vi. 递延所得税负债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9,274.66万元、6,586.25万元、8,752.28万元和7,303.15万元。2014年末比2013年末减少28.99%。2015年末比2014年末增加32.89%,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所致。2016年6月末比2015底减少16.56%。

Ⅱ、所有者权益构成分析

公司近三年随着经营规模日益扩大,盈利能力逐年增强,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也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末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48,506.16万元、160,982.26万元、177,933.51万元和237,614.34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表(单位:万元、%)

(1)实收资本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末的实收资本分别为24,054.41万元、38,028.07万元、38,028.07万元及45,644.71万元。2014年末实收资本较2013年末增加13,973.66万元,主要是2014年3月非公开发行民币普通股(A股)43,234,836股,2014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501,809股所致。2015年末较2014年末未变化。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实收资本增加7,616.64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5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166,375股导致。

(2)资本公积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本公积分别为13,329.68万元、106,858.89万元、106,858.89万元和163,156.81万元。2014年末资本公积较2013年末增加701.66%,主要原因为当年定向增发股票新增股本溢价所致。2015年末资本公积较2014年无变化。2016年6月末资本公积较2015年末增加52.68%,主要原因是当年定向增发股票新增股本溢价所致。

(3)其他综合收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27,566.65万元、11,682.04万元、19,283.72万元及15,526.92万元。2014年底较2013年末减少57.62%,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减少所致。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加65.07%,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增加所致,其中主要为国泰君安股权上市后由成本计量改为按公允价值计量引起。2016年6月末较2015年末减少19.48%,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波动导致。

Ⅲ、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3-2015年度及2016年1-6月,发行人实现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8,993.99万元、13,001.78万元、5,013.91万元和5,393.34万元,呈现较大的波动性。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49.64万元、-6,811.45万元、-11,034.71万元和2,890.14万元。

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逐年增加,这与公司经营规模及营业收入变动相匹配,2013-2015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分别为283,959.84万元、419,379.89万元及683,506.00万元,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及收到的税费返还。与此同时,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也呈现稳定增加趋势,2013-2015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出分别为285,809.47万元、426,191.34万元及694,540.70万元,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前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是因为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较低,公司通过经营活动创造内生现金流能力较弱。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活动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492.73万元、11,388.99万元、-2,434.55万元和-6,089.14万元。2014年公司投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较上年增加了12,881.72万元,主要是并购中诺通讯取得的现金13,027.17万元导致,2015年公司投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较上年减少了13,823.54万元,主要由于当期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收回投资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近三年又一期略有波动,分别为28,764.67万元、34,717.12万元、15,375.65万元及331.03万元。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有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所构成,近三年又一期的流出分别为30,257.40万元、23,328.13万元、17,810.20万元及6,420.17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3年公司筹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为12,360.83万元。2014年公司筹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为8,383.60万元,较上年减少3,977.23万元,2015年公司筹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为17,885.44万元,较2014年度增加9,501.84万元,其变动主要系公司直接融资及长短期债务融资滚动所致。2016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为8,544.99万元,主要为2016年5月非公开发行股份用以偿还到期债务。

Ⅳ、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流动比率分别为0.72、0.99、1.00和1.28,流动比率逐年上升。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57、0.79和0.80和0.98,逐年上升,流动性较强。

从长期偿债能力来看,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56%、59.57%、62.00%和50.18%。近年来公司业务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利用资本市场融资优势,多次开展非公开增发用于并购或偿还债务,资产负债率持续走低,经营规模快速增长,长期偿债能力有效增强。

EBITDA规模及利息保障倍数较为平稳,2013年-2015年末分别为1.36亿元、1.79亿元和3.05亿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83、3.05和3.21。总体而言,公司EBITDA及利息保障倍数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盈利状况良好,有能力覆盖其需要偿付的利息费用。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且公司与多家金融机构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较低。

2、公司偿债能力的总体评价

公司现金流充沛,利息保障倍数较好,公司的长短期偿债指标处于合理水平。公司不存未结清的逾期债务,下属子公司往年逾期的贷款均已偿还,最近三年及一期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近年来公司信誉稳步提高,目前正与多家银行开展授信工作,未来有望能较为便利地获得银行贷款支持。此外,公司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了稳健自律的财务制度与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公司坚持稳健的财务制度,严格控制负债规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总体而言,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Ⅴ、营运能力分析

根据合并口径数据,最近三年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2013-2015年,发行人存货周转次数分别为19.41次、10.33次和11.64次,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9.41、10.33和11.64,处于较高水平。2014年存货周转次数和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原因为2014年末增加合并报表子公司源磊科技、中诺通讯,从而导致存货和应收账款大幅增加。

总体来说,发行人运营效率和资产管理能力尚好,2014年并购中诺通讯后,各项主要运营指标基本稳定,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较强。同时,发行人旗下业务所属板块众多,含通讯手机、家电、LED显示屏及灯具、对外贸易等,受经济宏观调控影响可控,具备一定抗经济周期性风险的能力。

Ⅵ、盈利能力分析

1、主要会计数据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主要财务指标

注: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总资产余额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公司近三年以来,经营业绩稳步提升。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营业总收入分别为249,947.67万元、351,128.96万元、618,266.73万元和328,789.03万元,逐年增长。2014年较2013年增长40.48%,主要原因为贸易业务增长以及公司并购迈锐光电和源磊科技后LED光电业务增长所致。2015年较2014年增长76.08%,主要由于公司2014年末并购中诺通讯后,2015年中诺通讯的通讯手机业务收入纳入营业收入范围导致公司智慧家电于通讯产品板块收入大幅增长。公司营业外收入占比较低,主要是政府补助、清算损益和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等。

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逐年增长,公司的期间费用也有所增长。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的三项费用总和分别为14,013.33万元、17,685.04万元、38,137.03万元和20,261.40万元。随着公司营业总收入的增长,公司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基本保持同步增长;而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负债也有所增长,由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公司财务费用比较稳定。

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近几年来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6月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分别是6,702.45万元、2,390.11万元、4,481.92万元和941.53万元。2014年较2013年减少了4,312.34万元,主要原因是坏账损失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的减少。2015年较2014年增加了2,091.81万元,主要是新增的坏账损失1,224.83万元、存货跌价损失604.08万元以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20.74万元造成的。2016年6月末的资产减值损失较2015年末大幅削减。

近年公司的投资收益呈逐年下降趋势。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22,035.86万元、17,951.43万元、11,317.27万元和196.32万元,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14年投资收益较2013年的下降源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华映科技)取得的投资收益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少。2015年投资收益较2014年下降原因为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华映科技)取得的投资收益减少。公司近年来实现的投资者收益主要是通过减持华映科技的股份实现。

公司最近三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6.66%、11.79%和7.49%。公司近年来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的净资产总额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长较快,净利润增幅未有净资产增幅大。

3、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毛利分析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收入成本毛利结构表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49,430.79万元、350,031.65万元、616,056.27万元和328,351.19万元,逐年递增。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上看,智慧家电与通讯产品、贸易类和LED光电与绿能环保产业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具体分业务板块来看,最近三年及一期智慧家电与通讯产品板块收入分别为15,116.94万元、6,023.22万元、222,238.51万元和181,103.98万元,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6.06%、1.72%、36.07%和55.16%,2015年占比增幅较大,主要是2014年末并购中诺通讯使得通讯手机业务大幅增长所致。其次,最近三年及一期贸易类板块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7.75%、82.77%、50.71%和37.56%,比重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公司主动调整收入结构所致。最近三年及一期LED光电与绿能环保产业收入占比分别为5.94%、15.43%、11.81%和7.24%,占比有所波动,主要是子公司迈锐光电LED显示屏业务收入波动导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44,502.40万元、338,754.31万元、573,170.45万元和305,067.66万元。从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上看,业务成本与业务收入相对应,主要为智慧家电与通讯产品、贸易类和LED光电与绿能环保产业占成本比重相对较高。从营业成本构成上看,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智慧家电与通讯产品成本随业务规模呈总体上升趋势,由2013年的6.32%上升至2016年6月的52.93%;LED光电与绿能环保产业成本由2013年的4.91%上升至2016年6月的7.24%。贸易类板块的营业成本随业务规模呈下降趋势,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由2013年的88.46%下降至2016年6月的39.91%,主要是公司主动调整业务结构使贸易业务规模下降所致。

2013-2015年和2016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4,928.39万元、11,277.34万元、42,885.82万元和23,283.53万元,呈上升趋势,主营业务盈利趋势向好。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主要来源于智慧家电与通讯产品板块。

2016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基本稳定,贸易业务收入占比逐渐缩小,整体收入结构较上年未发生重大变化,成本情况较上年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方面未发生影响投资决策的重大不利变化。

4、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销售费用分别3,543.74万元、4,998.66万元、7,962.79万元和3,925.25万元,整体上与收入规模同步,相对平稳,占营收比重1%-2%之间。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6,404.36万元、8,533.41万元、25,416.13万元和14,146.51万元,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营收占比2013-2014年相对平稳,2015年出现上升,主要是并购的中诺通讯的管理费用并表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4,065.23万元、4,152.97万元、4,758.11万元和2,189.64万元,公司财务费用中主要以利息支出为主要项目,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逐步下降。

5、营业外收支分析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810.81万元、262.91万元、4,030.12万元和1,235.84万元,整体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公司的营业外收入以政府补助和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为主。其中政府补贴种类较多,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返还、收购兼并补助款、建设资助费、科研及技改奖励等等,主要依据国家对科研和技改的补助、企业扶持和增值税返还等相关政策依法取得。最近三年,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分别为239.34万元、157.18万元和3,597.1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0%、0.04%和0.58%,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65%、2.47%和29.95%。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31.73万元、56.74万元、1,727.21万元和269.34万元。营业外支出主要以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和停产、搬迁损失为主。

Ⅶ、未来业务目标及持续盈利能力

1、未来业务目标

未来,公司仍将重点围绕LED光电及绿能环保、通讯及智慧家电、内外贸供应链业务等三大主营产业,着力夯实基础,优化产业布局。各项业务发展规划如下:

(1)提升LED产业链核心竞争力,深化产业链整合布局

迈锐光电重点对LED显示屏进行产品结构改革,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方向对产品进行不断的改造升级,创造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做好小间距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工作;在做好国内市场基础上,加大国外市场拓展力度,积极开拓以亚洲、欧洲及南北美洲国家为重点的电子装备市场,提高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实现公司产品的国际化经营。

源磊科技争取和维护好目标大客户,做好大客户服务,完成目标大客户的开发和引入工作;开发的产品要有明确的价值诉求且符合目标大客户需求趋势;建立分层级业务发展模式,即按现有成熟业务(如SMD系列产品)、拟研发或正在研发业务(如汽车灯、闪光灯)、战略新兴业务(如紫外UV、红外LED等)进行分级管理,制定与之相对应的“深耕、拓展、跟进”业务发展举措,力争提高客户粘性同时占据更多市场份额。

福日照明将积极拓展国内的教育、金融、卫生、电力、市政(商业地产)、工厂等行业客户。

光电事业部做好已建项目的回款工作,继续推进在建项目的工程进度,加强细分市场业务拓展,进一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为客户提供整体的LED施工建设解决方案。

(2)做大做强通讯产业

中诺通讯将拓展国内优质客户,争取增加1-2个知名客户;在维持国内手机订单的情况下,大力拓展海外市场,主攻欧洲、美洲、非洲市场;寻求新的业务机会,例如高附加值的手机制造ODM合作机会、智能穿戴产品、手机附属配套产品等。

(3)推进绿能环保业务发展

做好现有的太阳能/空气能热水器工程承包业务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结合现有光伏项目的实施经验,打造成为集设计、施工、运营为一体的光伏项目综合服务解决商。

(4)稳健推进内外贸业务发展

推进内外贸业务平台整合工作;加强供应链业务平台建设,推进供应链创新管理;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扩大自营产品出口比重,加强贸易风险防控,确保内外贸业务的有序开展。

(5)加强信息化建设

未来,公司将按照既定计划完成一期“4+1系统”、企业门户网站、电商门户网站等系统建设和平台搭建,通过信息系统进一步固化、优化管理流程,促进标准化与信息化的相互融合,实现公司科学管控和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

(6)公司将借力资本市场,适时并购LED、通讯、信息服务、互联网+等相关主业,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完善产业链,提高盈利能力。

2、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上市十多年来,通过资源整合、资产重组、结构调整,公司已从传统电视机生产企业成功实现战略转型,形成了LED光电及绿能环保、通信及智慧家电、内外贸供应链等主营产业,逐步将公司打造成为一流的节能环保型高科技企业。公司围绕“抓整合、促融合、增效益”的经营方针,抓好整合,提升管理,进一步做大做强LED光电及绿能环保、通信及智慧家电、内外贸供应链等主营产业,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主营收入及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公司集科研、生产、流通、服务于一体,拥有20余家参股及控股企业和事业部。公司为福建省首批创新型企业、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拥有福建省首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五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863计划课题及国家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承担单位,具有较强的科研和技术开发能力。

整体而言,公司的综合实力和行业竞争力较强,具备持续的盈利能力。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负债结构,优化公司负债期限结构,短期偿债能力将有所增强,并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五、其他重要事项

1、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口径外的公司及个人担保的情况。

2、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存在的未决诉讼如下:

(1)与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关于《TRT发电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合同(EMC)》项下的节能技术服务诉讼

2010年8月,子公司蓝图节能与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金钢铁”)签订《TRT发电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合同(EMC)》,双方采用节能量分享模式,由蓝图节能提供节能技术服务,在三金钢铁厂区内投资2,350万元,设计、建造、运营一座回收并利用三金钢铁高炉炉顶压力能和热能、装机功率为2,500KW的发电站(TRT电站),效益分享期10年。2012年9月,TRT电站建成并投产发电,三金钢铁并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和支付节能技术服务费。2014年11月,蓝图节能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三金钢铁签订的《TRT发电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合同》,并要求被告支付节能服务费9,931,561.64元,暂计至2014年10月31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016,163.30元,可得利益损失25,045,500.00元。2015年1月9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应子公司蓝图节能申请,冻结三金钢铁的数宗土地使用权。

2015年6月24日,蓝图节能委托的“三金案件”代理律师收到福州中院邮寄的案件资料,得知三金钢铁已经向福州中院提起反诉,三金钢铁在反诉中诉称:按合同约定,TRT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即应在2011年8月21日到期,而事实上TRT项目建成验收合格是在2012年9月后,与约定工期相比延期一年有余,故起诉要求判令蓝图节能向其支付工程违约金4,410,000元。

2016年5月,子公司蓝图节能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榕民初字第202号,具体判决如下:(1)解除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和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1日签订的《TRT发电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合同(EMC)》;(2)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给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所欠的节能技术服务费9,931,561.64元;(3)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给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自2012年11月10日至2014年10月31日止逾期付款违约金1,016,163.3元;(4)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应赔偿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可得利益损失25,045,500元;(5)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给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电费计4,080元;(6)驳回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反诉请求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工程延期违约金4,410,000元的诉讼请求;(7)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8)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21,76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2,080元及财产保全费用5,000元均由被告(反诉原告)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负担。

三金钢铁不服一审判决,已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请求如下:(1)请求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第四项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蓝图节能)诉求上诉人(三金钢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25,045,500元的诉讼请求。(2)判令被上诉人(蓝图节能)承担以上案件一审、二审的诉讼费。

子公司蓝图节能不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部分判决也提起上诉,具体请求如下:(1)请求一审判决第三项“三金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给蓝图节能自2012年11月10日至2014年10月31日止逾期付款违约金1,016,163.3元”,改判为“三金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以9,931,561.64元为基数自2012年11月1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支付给蓝图节能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2014年10月31日止为1,016,163.3元”。(2)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三金钢铁)承担。

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中。

(2)与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关于《余热发电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合同(EMC)》合同项下的节能技术服务诉讼

2010年8月,子公司蓝图节能与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签订《余热发电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合同(EMC)》,双方采用节能量分享模式,由蓝图节能提供节能技术服务,在三金钢铁厂区内投资4,380万元,设计、建造、运营一座回收并利用三金钢铁高炉生产过程中的排空煤气余热、装机功率为5,500KW的发电站(余热发电站),效益分享期10年。2013年9月,余热发电站建成并投产发电,三金钢铁并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和支付节能技术服务费。2014年11月,蓝图节能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三金钢铁签订的《余热发电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合同》,并要求被告支付节能服务费7,072,438.40元,暂计至2014年10月31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395,109.20元,可得利益损失46,816,874.00元。2015年1月19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2015年6月24日,蓝图节能委托的“三金案件”代理律师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的案件资料,得知三金公司已经向福州中院提起反诉,三金公司在反诉中诉称:按合同约定,余热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即应在2011年8月21日到期,而事实上余热项目建成验收合格是在2013年9月后,与约定工期相比延期二年有余,故起诉要求判令蓝图节能向其支付工程违约金13,445,000元。

2016年5月,子公司蓝图节能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榕民初字第203号,具体判决如下:(1)解除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和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1日签订的《余热发电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合同(EMC)》;(2)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给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所欠的节能技术服务费7,072,438.4元;(3)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给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自2013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31日止逾期付款违约金395,109元;(4)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应赔偿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可得利益损失46,816,874元;(5)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给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水费、电费共计14,472元;(6)驳回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反诉请求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工程延期违约金13,445,000元的诉讼请求;(7)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8)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13,222元、反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2,470元及财产保全费用5,000元均由被告(反诉原告)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负担。

三金钢铁因不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第四项、第六项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蓝图节能)诉求上诉人(三金钢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46,816,874元的诉讼请求,支持上诉人(三金钢铁)的反诉请求。(2)判令被上诉人(蓝图节能)承担以上案件一审、二审的诉讼费。

子公司蓝图节能不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部分判决也提起上诉,请求:(1)请求将一审判决第三项“三金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给蓝图节能自2013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31日止逾期付款违约金395,109元”,改判为“三金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以7,072,438.4元为基数自2013年10月8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支付给蓝图节能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2014年10月31日止为395,109元”。(2)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三金钢铁)承担。

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中,。

(3)与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代购国库券债权纠纷案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榕经初字第332号民事判决书及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榕执申字第197号、197-3号民事裁定书,继续对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尚欠本公司的代购国库券债权2,579.84万元人民币进行追讨。此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将被执行人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839,756股的股权和在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94,753股的股权及其未取走的分红折抵给本公司,有关折抵手续已办理完成。2007年底,公司申请将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拥有的债权共计1,636.36平方米的房产进行拍卖,于2008年3月收回欠款7,805,974.00元。目前正在继续查找可执行财产,剩余欠款正在继续追讨过程中。

公司已对上述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照会计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

(4)与浙江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2012年3月份,福日实业分别与上海浪港物资有限公司(下称“浪港公司”)及浙江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下称“浙江五矿”)签订购销合同,由福日实业向浪港公司购买钢材,然后销售给浙江五矿。2012年3月26日浙江五矿向福日实业出具收货确认函,双方之间的购销合同履行完毕。2015年3月份浙江五矿突然以货物不存在,无法提取货物为理由起诉了福日实业,福日电子也被一并起诉。浙江五矿要求法院判令解除其与福日实业签订的《购销合同》,福日实业返还货款人民币14,904,598.80元,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682,827元,并要求福日电子与福日实业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已判决,判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福日实业承担8,895,310.34元人民币的责任,福日实业已提起上诉,二审已开庭审理,截至目前尚未判决。

(5)与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及捣固焦改造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

蓝图节能与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5月17日签订《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及捣固焦改造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合同》,之后又签订了相关《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和《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干熄焦及余热发电工程技术协议》。约定由蓝图节能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就翼城钢铁的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和捣固焦改造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翼城钢铁以项目节能效益分享的形式向蓝图节能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节能技术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与捣固焦改造项目的总投资为22,000万元人民币。合同期限为111个月,自2013年6月1日起算,项目建设工期为15个月,自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利益分配按照回收红焦余热转换为电量的形式,以山西省含税电价0.49元/度作为基础电价,翼城钢铁分享14.29%的节能效益,蓝图节能分享85.71%的节能效益,除去运营成本,蓝图节能预计分享效益34,000万元。合同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蓝图节能依照《节能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协议》以及相关协议,完成了在目前的客观条件下能够做到的项目建设工作。建设项目无负荷试车已合格,按照合同约定,翼城钢铁应提供热负荷试车所需介质,但翼城钢铁因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按约提供所需介子,并于2015年10月30日起停产。而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和捣固焦改造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完全依附于焦炉生产线及其他生产的正常稳定,翼城钢铁的停产,直接导致其根本无法提供热负荷试车、联动热负荷试车以及后续投产运营所需的能源介质,也无法兑现向蓝图节能做出的收益保证。

因此,蓝图节能于2016年8月30日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翼城钢铁提起诉讼,要求(1)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及捣固焦改造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合同》及相关协议;(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终止费3.74亿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6)蓝图节能担保纠纷案

2014年9月4日,余盛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公司蓝图节能股东练涛偿还借款100万元及利息54万元,合计154万元,要求子公司蓝图节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6年8月1日,蓝图节能代理律师收到仓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练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余盛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按月利率1.92%计算自2012年5月3日起至欠款实际还清之日止),子公司蓝图节能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子公司蓝图节能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中,。

2014年9月9日,管牡丹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公司蓝图节能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并支付利息162万元,合计462万元。该案尚在审理过程中。2016年8月1日,子公司蓝图节能代理律师收到仓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练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余盛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按月利率1.92%计算自2012年5月3日起至欠款实际还清之日止),子公司蓝图节能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子公司蓝图节能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中。

2014年12月12日,许钢、林志强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公司蓝图节能股东练涛向许钢偿还借款180万元及利息100万元,要求练涛向林志强偿还借款200万元及利息110万元,要求子公司蓝图节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一审法院已判决许钢、林志强胜诉,子公司蓝图节能已按一审判决计提或有负债6,912,169.00元。子公司蓝图节能不服一审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16年8月9日已开庭审理,截至目前尚未判决。

以上3个案件,原告余盛、管牡丹、许钢、林志强分别在诉讼中,诉称:2012年4月12日,余盛、管牡丹、许钢、林志强、与练生茂、练菲、练涛、福州蓝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蓝图节能签订《借款协议书》,约定:练涛向余盛、管牡丹、许钢、林志强借款人民币78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2012年4月12日至2013年4月12日),其中600万元汇入练涛指定的账户(建行5522451820139338),180万元以现金支付给练涛,借款使用费为每个月15万元,按月支付,直至借款本金全部还清为止,剩余借款本金600万元在2013年4月12日由练涛一次性还清。子公司蓝图节能与练生茂、练菲、练涛、福州蓝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及使用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从借款本金及使用费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借款本金及使用费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具体诉称的借款情况如下:

3、对外并购事项

2016年7月1日,公司公告下属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市迅锐通信有限公司(简称:“迅锐通信”)部分股权,截止目前,该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迅锐通信主营业务是移动通信设备的ODM服务及整机集成,该公司致力于GSM/GPRS/EVDO/TD-SCDMA/WCDMA/LTE 移动设备的研发,是移动设备手机方案提供商,2013年被认定为双软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该交易事项正在筹划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交易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6 - 05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参股设立投资管理公司

及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投资管理公司名称:福建兴证福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兴证福日投资公司”)

股权投资基金名称:福建兴证福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兴证福日基金”)

●投资金额:公司以自有资金 300 万元人民币与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本”)共同出资成立兴证福日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6,000万元参与设立兴证福日基金。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的若干意见》以及福建省国资委《加快推进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证券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本公司拟与兴证资本共同筹建兴证福日投资和兴证福日基金,重点围绕本公司主业发展脉络,抓住TMT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机遇,推进本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及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参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300 万元人民币与兴证资本共同出资成立兴证福日投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兴证资本持股70%,本公司持股30%。

2、共同投资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袁盛奇

注册资本:柒亿圆整

地址:福建省鼓楼区温泉街道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3、投资管理公司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机构名称:兴证福日投资公司

(2)基金管理机构注册地: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暂定)

(3)法定代表人:袁盛奇

(4)业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及提供相关投资顾问服务

(二)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兴证福日基金

2.基金注册地: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暂定)

3.基金性质:针对通讯、互联网、物联网、计算机软硬件、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行业内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相关企业

4.基金业务: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并购、定向增发等

5.基金主发起人:兴证资本、福日电子

6.普通合伙人及管理机构:兴证福日投资公司

7.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50,000万元人民币(以最终实际募集到的金额为准),基金发起人以货币形式出资,同时引进其它社会化资金。基金分两期实施,首期基金20,000万元,二期基金30,000万元。

8.兴证福日基金合伙人构成:首期基金合伙人拟设定兴证福日投资公司(500万)、福日电子(6,000万)、兴证资本(3,000万)、社会化资金(10,500万元);同时可由银行提供合作渠道及投资总体授信额度。

9.基金存续期限:【3+2】年。前3年为投资期,退出期2年,延长期1年。(若有,须经代表兴证资本、福日电子表决权的合伙人同意)

10.退出方式:

(1)被投企业优先考虑由福日电子或其下属企业采用换股或现金收购的方式退出;

(2)借助兴业证券、兴证资本和福日电子的资源优势,寻找其他上市或拟上市公司并购被投企业;

(3) IPO退出;

(4)新三板或其他证券交易所挂牌并转让退出.

11.基金的费用

(1)支付给管理公司的管理费:投资期内,基金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2%/年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按季度在期初支付;退出期内,基金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1%/年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按季度在期初支付;管理费主要用于管理公司的日常业务运作;

(2)其他费用:基金设立及存续过程中将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基金设立费用;基金的托管费;基金进行股权投资的相关税费;基金合伙人大会费用;必要的媒体宣传费用;基金聘请的中介机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用和律师费用等;与基金运作相关的杂费等,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12.基金的收益:基金投资所形成的收益主要包括股权投资增值所得收益、投资所得红利、股息、资金占用费、存款利息、其他收入等;

13.基金的利润分配政策:分配按单个投资项目结算,单个投资项目变现时可进行收益分配。但若在投资期内项目就已实现退出,则该项目投资本金可进行再投资,基金仅就项目投资收益扣除项目本金部分进行分配;

14.基金收益分配顺序:

(1)归还各合伙人投资本金;

(2)归还各合伙人投资本金后净收益部分的20%作为普通合伙人的业绩分成;

(3)剩余收益由合伙人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15.基金可分配利润的分配原则:原则上采取现金方式分配给基金的投资人。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股设立兴证福日投资公司及参与设立兴证福日基金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业投资能力,拓宽新的业务领域,有利于公司更有效地聚集优质资源,实现优质资产的不断注入,为公司外延式拓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四、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尽管合作双方已对共同设立兴证福日投资公司和兴证福日基金达成共识,但由于兴证福日投资公司和兴证福日基金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兴证福日基金可能存在因无法募集到足够资金而不能设立的风险。

3、兴证福日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相关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同时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投资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股权投资基金将存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6 - 05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磊科技”)、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锐光电”)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本公司为源磊科技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为源磊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911万元(以下 “万元”、“亿元”均指人民币);为迈锐光电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为迈锐光电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546.3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10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以上担保额度均在2016年1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2016年度本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18.1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对所属公司(本文中所属公司均包含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18.15亿元担保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源磊科技

源磊科技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15.3846万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源磊科技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社区第四工业区A15栋;法定代表人为许政声;经营范围:LED发光二极管的研发与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源磊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2,917.19万元,净资产为14,770.94万元,负债总额为18,146.25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0,134.36万元,净利润为3,511.52万元。截止2016年9月30日,源磊科技总资产为44,954.93万元,负债总额为27,906.68万元,净资产为17,048.25万元;2016年1-9月,营业收入为26,237.04万元,净利润为2,277.31万元。

(二)迈锐光电

迈锐光电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迈锐光电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隆昌路10号)丰业源工业厂区B1、B2栋之B2栋4层;法定代表人为许政声,经营范围:光电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LED彩屏、LED电源、LED灯具、LED产品配件的生产。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迈锐光电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2,378.66万元,净资产为21,134.24万元,负债总额为31,244.42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6,606.53万元,净利润为2,518.84万元。截止2016年9月30日,迈锐光电总资产为47,467.53万元,负债总额为29,922.53万元,净资产为17,545万元;2016年1-9月,营业收入为11,401.73万元,净利润为-2,815.41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源磊科技、迈锐光电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为支持上述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上述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以上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10月27日,本公司为源磊科技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担保余额为6,911万元;本公司为迈锐光电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000万元,担保余额为9,546.30万元;本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8,367.40万元,担保余额为68,962.72万元,分别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71.99%、41.94%,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2016-05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完成之后,原《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2016-05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15日14点50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公司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15日

至2016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及议案4分别于2016年10月28日、2016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二)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2层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三)联系方法:

1、联系电话:0591-83318998

2、联系传真:0591-83319978

3、邮政编码:350005

4、联系人:许政声、吴智飞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6 -05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变更同业

竞争承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承诺变更概述

为避免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电子”或“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信息集团于2013年12月16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以下简称“原承诺”),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57)。

鉴于原承诺中相关条款的实际情况,信息集团提议对原承诺部分条款进行变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与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间接控股股东信息集团原承诺部分条款变更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2)、《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9)。

二、变更承诺进展情况

信息集团已将持有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岸照明”)35%的股权转让给信息集团及信息集团下属企业无关联的第三方Big Sunny Limited(大旭有限公司),并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截止公告日,信息集团关于两岸照明相关的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