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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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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程少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卫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维秀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6-090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6年10月21日以专人、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6年10月27日上午公司科技园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董事刘伯哲、王奎旗、聂伟才、倪浩嫣、杜雅正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4.会议由董事长程少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实际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2016年10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6-091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6年10月21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6年10月27日上午在公司科技园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监事荣辉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3.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

5.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

6.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财务情况、经营成果等,《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2016年10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6-089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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