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葛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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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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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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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款项较年初数增加294.40%,主要是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数增加25637.23%,主要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3、在建工程较年初数增加300.87%,主要是子公司新建厂房所致;
4、工程物资较年初数增加2223.92%,主要是购入固定资产未投入使用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数减少36.87%,主要是支付上年预提年终奖所致;
6、其他应付款较年初数减少68.06%,主要是本期支付原厂区水、电、气改造保证金及子公司支付非公开发行相关费用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09.80%,主要是应收账款减少所致;
8、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8.66%,主要是上期收到委托贷款收益所致;
9、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4.83%,主要是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1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1.34%,主要是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9.15%,主要是上期收回委托贷款本金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8.52%,主要是上期子公司定向增发和本期分配上年度股利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承诺自公告终止非公开发行之日起(2015年12月30日)3个月内不再商议、讨论前述非公开发行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葛行
日期 2016-10-27
公司代码:600353 公司简称:旭光股份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