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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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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文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臧文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臧文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文洁

日期 2016-10-27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6-034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6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 2016年10月24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曹文洁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6)。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在马来西亚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7)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6-035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4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高安全性、高流动性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6)。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6-036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 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6,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53,533,3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5月11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2-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帐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递减。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期限以短期为主。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安排相关人员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公司财务部分别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安全性、高流动性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高安全性、高流动性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新通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一)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四)《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16-037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在马来西亚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XIN TONG LIAN PACKING(MALAYSIA)SDN.BHD

●投资金额:50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具体以注册为准)

●特别风险提示: 本投资项目存在未获得相关机构批准的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依据战略布局规划,公司将整合资源进行海外市场业务的拓展。此前公司出资250万美元于香港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新通联(香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公司”),现香港公司拟作为唯一出资人在马来西亚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公司孙公司,用于纸、木包装制品的生产、批发与零售,包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包装服务以及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具体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2、2016 年 10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马来西亚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文件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新通联(香港)有限公司是拟设立的马来西亚孙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通联包装(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XIN TONG LIAN PACKING( MALAYSIA)SDN.BHD

2、注册资本:50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

3、出资人:新通联(香港)有限公司

4、拟经营范围:纸、木包装制品的生产、批发与零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包装服务以及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具体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海外市场业务拓展是公司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一环,公司在马来西亚设立全资孙公司,正式迈出海外业务拓展的第一步。马来西亚地处东盟中心位置,资源丰富,政治相对稳定,经济基础较好。公司在马来西亚有成熟的客户资源,同时可以开发本土市场业务,而且还能辐射周边国家,为公司海外布局打下基础。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投资为境外投资行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境外业务的开展可能受到地域政策、经济、监管政策及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相关主体经营管理可能存在人员配备不完备、项目运营管理经验不足等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在境内,境外业务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针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投资事项及业务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10月 27 日

公司代码:603022 公司简称:新通联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