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6-13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小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开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蔺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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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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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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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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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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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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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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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为提升公司国际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搭建国际化系统平台,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与境外某机构各自组建财团共同以现金方式最终收购境外某金融行业公司股权。截止本报告期,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就本次收购架构搭建等事项进行协商,与部分股东已经达成一致意向,因标的公司所在国相关法律的制约,尚未签订正式收购协议,且因为保密需要,暂不能公告该部分股东的名称,与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也在积极沟通。公司将尽快与各方确定相关事项,并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
(2)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2016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190号)。2016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190号)。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数额、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发行数量等内容进行调整。2016年8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61190 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2016年8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97、2016-103)。2016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向中国证监 会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等有关后续工作。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122)
(3)201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珠海晟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等两家公司持有江苏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借助本次收购润兴租赁40%股权,公司可进一步强化在融资租赁领域的布局,利用润兴租赁专业的人才团队和丰富的经验积累,在开发客户资源、建设风控体系及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发挥协同效应,助推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条线及物联网金融业务板块的快速发展。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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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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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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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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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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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小如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