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万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维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货币资金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有较大减少,主要系本期兑付一年内到期的一期中期票据所致。

注2:预付款项较期初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预付款增加所致。

注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有较大增加,主要系应收单位往来款增加所致。

注4:短期借款较期初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借入委托借款所致。

注5:应付票据较期初有较大增加,主要是本期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注6:预收款项较期初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预收款增加所致。

注7:应付利息较期初有较大减少,主要系本期兑付一期中期票据减少应付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注8:实收资本(或股本)较期初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所致。

注9: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余额中一客户正进行破产清算,公司已对该项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所致。

注10::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重庆港九万州港务有限公司红溪沟技改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注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减少,主要系本期增加预付款项所致。

注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重庆果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投入同比减少所致。

注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期初有较大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二期中期票据及子公司重庆果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增加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与重庆市地产集团于2013年8月签定的《土地收购储备合同》,重庆市地产集团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我公司支付第四期土地收储价款2亿元。经公司多次催收,并提请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截至本季报发出日止,重庆市地产集团仍未支付该笔土地收储款。公司将继续采取积极措施,加强与重庆市地产集团的沟通协商,尽早收回该笔款项。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重庆港九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关于承诺事项的内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万发

日期 2016-10-27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6-029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40万元/年,内控审计费用为23万元/年。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两项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基于以上方面的原因,我们同意公司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16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40万元/年,内控审计费用为23万元/年。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今日公司临2016-03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今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2016-030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29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15日

至2016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1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16年11月14日(上午 9:00——下午5:0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23)63100700 63100805

传 真:(023)63100099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 298号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证券部

邮政编码:400023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279 公司简称:重庆港九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