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明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小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海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事项
1、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701.07万元,增长65.4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总部和服务中心备用金、投标保证金等增加;
2、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比期初增加24,164.97万元,增长122.6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松山湖基地和光明办公楼投入使用;
3、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比期初减少18,849.69万元,减少96.2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松山湖基地和光明办公楼投入使用;
4、报告期内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201.50万元,增长40.4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开立支付供应商票据增加;
5、报告期内预收款项比期初增加503.63万元,增长65.4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收客户款项增加;
6、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5,068.84万元,减少57.2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上年年底计提的年终奖;
7、报告期内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1,922.88万元,减少48.4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缴纳上年十二月份增值税和上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
8、报告期内其他综合收益比期初减少0.72万元,减少53.27%,主要原因是汇率变动影响;
(二)利润表事项
1、报告期内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401.47万元,增长2.60%,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576.93万元,下降5.66%,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629.40万元,下降5.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行业自主经营;
2、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175.87万元,增长66.4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
3、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56.17万元,增长66.1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收到投资收益;
上述导致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2,998.67万元,增长312.33%;
4、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05.97万元,增长469.8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处置报废资产;
(三)现金流量表事项
1、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50,000.00万元,增长172.4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回购买理财产品;
2、报告期内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56.17万元,增长66.1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收到投资收益;
3、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05万元,增长3208.5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处置报废资产;
4、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7,000.00万元,增长51.9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购买理财产品;
5、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0.87万元,增长44.1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分配现金股利的保证金和手续费;
6、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同期减少5,444.00万元,减少79.5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减少;
7、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0,212.37万元,增长75.61%,主要是分配股利减少及当期购买理财产品当期收回。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2016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6年9月12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16-05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召开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投资,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三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项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1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召开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该事项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17。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向招商银行合计认购金额42,500万元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其中9,500万元为闲置募集资金,33,000万元为闲置自有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5948号理财计划
1、币种:人民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
3、理财产品投资范围:
本理财计划资金由招商银行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资金拆借、银行存款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其他金融资产,并可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新股申购、交易所债券等其他金融资产。投资比例区间(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如下区间,银行将尽合理努力,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至如下规定区间。)
■
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且根据约定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对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无异议且同意在上述情况下继续持有本理财计划。
4、认购金额:42,500 万
5、年化收益率:2.85%/年
6、投资期限:2016年10月25日-2017年1月6日
7、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21,0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12,0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3,5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招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风险提示
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5948号理财计划
1. 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有条件保本),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理财计划有条件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本理财计划到期或招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时,招商银行承诺理财本金保证,超出招商银行保障范围的本金损失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调整,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2. 违约赎回风险:招商银行保证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向投资者支付100%本金,但如果因为投资者违反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提前赎回其购买的理财计划,则本金保证条款对该投资者不再适用。此种情况下,投资者除了可能丧失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理财收益外,投资本金也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谨慎投资。
3. 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4. 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认购,理财计划成立后投资者不享有提前赎回权利。
5. 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招商银行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招商银行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 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之前,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7. 再投资风险: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如招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则该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8. 不可抗力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应对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所购买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其他重大事件管理第一节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持续跟踪理财产品具体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保本型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理财,可以提高募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外,无其他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9%;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3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51%。
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
2.本次理财的转账凭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 002724股票简称:海洋王公告编号: 2016-05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在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10月2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分别是闫利荣、冯源、唐凌。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利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 002724股票简称:海洋王公告编号: 2016-05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10月2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出席董事分别是周明杰、李彩芬、黄修乾、杨志杰、陈艳、李付宁、马少勇、吴秀琴、窦林平、王卓、李萍、邹玲、程源。
本次会议由周明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13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对外报送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24 证券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16-05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