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管建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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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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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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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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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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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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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15-086)。
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59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2016年4月1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59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于2016年7月14日披露了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反馈意见回复》(公告编号:2016-026、2016-032、2016-049)。
鉴于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2. 2016年6月3日,肖兆亚诉华芳纺织股权转让纠纷案取得“【2016】苏民终412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肖兆亚全部上诉请求。2016年9月30日,嘉化能源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应诉通知书》,肖兆亚因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生效判决,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目前该案尚在审查阶段。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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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管建忠
日期 2016-10-27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6-05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10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建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浙江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外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更好的组织实施和布局新能源行业,为拓展新能源业务提供支持,公司拟以自筹资金13,4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新能源)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兴港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6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0万元,嘉化能源仍持有兴港新能源100%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汪建平先生办理本次增资事宜涉及的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并签署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发展公司氯衍生产品,提升氯系列产品的附加值及核心竞争力,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嘉兴嘉化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新设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环保增塑剂及相关氯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研发(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与本次新设公司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6-058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10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伟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73 公司简称:嘉化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