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822 公司简称:嘉澳环保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沈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查正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据本公司所知,本公司及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有关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正常。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健
日期 2016-10-27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6-034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在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的董事9人,监事及高管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沈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通过了《关于审议和批准201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2、会议以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通过了《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4、会议以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申请14000 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编号:2016-035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在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小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通过了《关于审议和批准201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二、会议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通过了《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16-036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申请14000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合作银行授信情况如下:
一、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的必要性
2016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要求提前兑付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议案》,鉴于该私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8.15%,高于目前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4%,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决定提前偿付。提前偿付本金及利息将减少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计划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银行授信补充营运资金。
二、 本次授信的具体方案
本次授信利率为基准利率,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为 12个月,自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计算。
本次授信拟用的抵押房地产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洲泉分公司位于桐乡市工业园区土地,土地证号2010-26656,土地面积59747.16平方米;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洲泉分公司位于桐乡市工业园区厂房,房产证号:00196203、00196204、00196205,房产面积4597.41平方米。
上述房地产价值额为5750万元。
同时,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明洲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 本次授信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不高于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公司在12个月内发生的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不高于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交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