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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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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宁忠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克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年初增长171.38%,主要是部分销售通过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帐款比年初增长244.29%,主要是公司部分货款未收回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35.58%,主要是产品价格下降、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导致产品销量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31.79%,主要是子公司和宁化学有限公司项目转固利息不予资本化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39.31%,主要是加大当期产品销售收现、收回前期货款所致。

2、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89.96%,主要是去年公司实施资产重组,取得资产处置价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6-06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7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宁忠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6-064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六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六届十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7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出席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涂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各位监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和传签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6-065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6年10月25日、10月26日、10月27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认为近期本公司股票涨幅较大,价格波动较为剧烈 ,为积极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将就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等事项进行核查。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年10月 28日开市起停牌, 待公司完成相关工作并公告后复牌。

公司将尽快向相关各方进一步问询,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26日和2016年9月23日在本公司指定媒体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股权的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本公司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泸天化集团”)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所持本公司部分国有股份11500万股。

2016年9月30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0日起停牌,2016年10月15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公开征集受让方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2016年10月22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公开征集受让方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最终确定股权拟受让方为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

此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泸天化集团与拟受让方工投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并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及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泸天化集团持股34.72%,工投集团持股为19.66%,持股比例合计为54.38%,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相关各方正在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继续推进有关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ST天化 公告编号:2016-062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