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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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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5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154,603,367.02元,增长236.65%,主要系公司2016年8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利息金额较年初减少1,086,318.33元,下降72.20%,主要是公司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年初增加31,025,318.02元,增长1102.31%,主要是因为公司预付土地款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新江海动力收购苏州优普的预付款2,000万元所致。

(4)、在建工程金额较年初增加48,732,328.77元,增长196.83%,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新江海动力在建厂房及消防系统及凤翔海源设备改造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加3,709,074.93元,增长45.49%,主要系公司新投入项目新江海动力及江海储能未弥补亏损所致。

(6)、短期借款金额较年初减少1,300万元,下降100%,主要为公司子公司江苏荣生电子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7)、应付票据金额较年初增加27,447,003.98元,增长60.74%,主要为支付到期货款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8)、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445,224.53元,增长34.12%,主要系公司开发新客户预收货款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2,827,777.99元,增长108.20%,主要系公司应支付职工部分工资福利及保险金所致。

(10)、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2,981,215.35元,增长62.64%,主要系公司三季度业绩上升,应交税费特别是所得税增加所致。

(11)、应付股利金额较年初减少114万元,下降100%,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凤翔海源支付114万元少数股东利润所致。

(12)、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5,706,781.09元,增长49.44%,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内蒙古海立预提电费所致。

(13)、其他流动负债本期增加1,182,338.69元,增长100%,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江苏荣生预提电费所致。

(14)、股本、资本公积本期比年初分别增加294,242,647元、887,593,192.64元,分别增长为88.41%、130.51%,主要系2016年8月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2016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加1,216,183.41元,涨幅33.78%,主要为增值税免抵额增加使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2016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加1,243,708.61元,涨幅149.40%,主要为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坏账准备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上升1,165,523,623.08元,涨幅3,305.02%,主要系2016年8月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比去年同期上升1,164,431,301.85元,涨幅263.47%,主要系2016年8月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法定代表人 : 陈卫东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3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三季报的议案》

公司《2016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6年三季度度报告及摘要详见10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同时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人民币4,900万元的总额度内进行投资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上述审批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时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4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宋国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三季报的议案》

公司《2016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6年三季度度报告及摘要详见10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同时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人民币4,900万元的总额度内进行投资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时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6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海股份”)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人民币4,900万元的总额度内进行投资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在上述审批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月内有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 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

2. 投资额度

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4,900万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投资品种

公司拟运用部分自有资金向江苏银行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 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理财产品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和期限内进行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2016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给全体股东谋求更大的投资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人民币4,900万元的总额度内进行上述投资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4,900万元,且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江海股份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江海股份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使用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