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二审暨终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6-066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二审暨终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冠宸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冠宸”)于2016年10月26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6)粤03民终10760号《民事判决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冠宸与深圳市福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庭实业”)因火灾引致的诉讼事项基本情况参见公司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第九节财务报告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下2、或有事项之深圳冠宸与深圳市福庭实业有限公司因火灾引致的未决诉讼。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30日对上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下发(2012)深宝法观民初字第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
因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深圳冠宸、福庭实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二、判决结果
2016年10月26日,深圳冠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6)粤03民终10760号《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如下:
驳回深圳市福庭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冠宸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03367.1元,由上诉人深圳市福庭实业有限公司负担55898.5元(深圳市福庭实业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深圳市冠宸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负担47468.6元(深圳市冠宸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已预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诉讼事项公告日止,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冠宸与福庭实业之诉讼事项,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此前已根据案件一审诉讼结果,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相应会计处理,计提了预计负债。因此,除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冠宸需负担二审相关的案件受理费外,本次公告所述的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03民终10760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6-067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王子新材”)于2015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叁份《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签署了壹份《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一)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合同一)
1、产品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
2、产品代码:1101168901;
3、产品性质:保证收益型;
4、币种:人民币;
5、认购金额:人民币3,900万元;
6、投资收益起算日:2016年10月27日;
7、投资到期日:2016年12月01日(如本产品被浦发银行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投资到期日);
8、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同时银行通过主动性管理和运用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相关金融工具来提高该产品的收益率;
9、收益率:2.50%/年;
10、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合同二)
1、产品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
2、产品代码:1101168902;
3、产品性质:保证收益型;
4、币种:人民币;
5、认购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6、投资收益起算日:2016年10月27日;
7、投资到期日:2017年01月25日(如本产品被浦发银行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到期日);
8、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同时银行通过主动性管理和运用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相关金融工具来提高该产品的收益率;
9、收益率:2.80%/年;
10、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11、关联关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合同三)
1、产品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
2、产品代码:1101168902;
3、产品性质:保证收益型;
4、币种:人民币;
5、认购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6、投资收益起算日:2016年10月27日;
7、投资到期日:2017年01月25日(如本产品被浦发银行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到期日);
8、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同时银行通过主动性管理和运用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相关金融工具来提高该产品的收益率;
9、收益率:2.80%/年;
10、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无关联关系。
(四)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签署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
1、产品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
2、产品代码:1101168902;
3、产品性质:保证收益型;
4、币种:人民币;
5、认购金额:人民币3,940万元;
6、投资收益起算日:2016年10月27日;
7、投资到期日:2017年01月25日(如本产品被浦发银行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到期日);
8、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同时银行通过主动性管理和运用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相关金融工具来提高该产品的收益率;
9、收益率:2.80%/年;
10、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侨城支行无关联关系。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11,840万元(含本次),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840万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000万元。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是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在该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存款的运作情况,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系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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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合同一)
2、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合同二)
3、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合同三)
4、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签署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