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6-115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夏曙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曙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丽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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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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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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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59.18%,主要系本公司之二级子公司北大千方对其子公司杭州鸿泉数字设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下降,本期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2、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变动增长34.84%,主要因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致使营业收入增加,以及本期本公司之孙公司紫光捷通将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期末应收利息较期初变动增长100%,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利息收入所致;
4、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变动增长59.34%,主要因本期公司投标项目、实施项目增加致使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5、期末存货较期初变动增长170.97%,主要因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实施项目及成本投入增加,该实施项目本期末尚未达到验收状态,以及本期甘肃紫光、冠华天视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6、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变动增长158.62%,主要系根据合同约定,本期本公司支付深圳市哈巴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一二三零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1840万元所致;
7、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变动减少51.88%,主要系本期将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8、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变动增加167.99%,主要系建设公交电子站牌、立体车库、出租车媒体等的建设进度加快、投入增加所致;
9、期末无形资产较期初变动增加36.89%,主要系本期本公司之孙公司紫光捷通将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0、期末开发支出较期初变动增加85.33%,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力度所致;
11、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变动增加105.92%,主要系本期本公司之孙公司北大千方收购北京冠华天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之孙公司紫光捷通将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2、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变动增加60.89%,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3、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变动减少63.80%,主要系期初应付票据本期已到期支付;
14、期末预收款项较期初变动增加171.92%,主要因本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在施项目及收取的项目款增加,以及本公司之孙公司紫光捷通将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5、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变动减少54.84%,主要因公司支付计提的职工薪酬所致;
16、期末递延收益较期初变动增加61.32%,主要系公司之孙公司紫光捷通将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范围及本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488万元及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770万元补助所致;
17、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加180.51%,主要系公司之孙公司掌城传媒本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引起的暂时性差异所致;
18、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9.94%,主要系公司业务发展、规模扩大致使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19、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28.44%,主要系公司业务发展、规模扩大致使营业成本增长所致;
20、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51.31%,主要系公司业务发展、规模扩大所致;
21、年初至报告期末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70.93%,主要系公司业务发展、规模扩大所致;
22、年初至报告期末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0.67%,主要系公司业务发展、规模扩大所致;
23、年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69%,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所致;
24、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467.29%,主要系本期项目收款,以及本期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后根据公司坏账政策与其母公司紫光捷通之间应收款项坏账减少所致;
25、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26.39%,主要系公司之孙公司紫光捷通取得其联营公司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控制权后将其纳入本期合并范围所致;
26、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9.34%,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处置广渠门房产产生处置收入所致;
27、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5.84%,主要系公司利润增长所致;
28、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92.06%,主要系根据公司的业务部署,本期对公交电子站牌、出租车媒体的建设投入和公司研发力度的加强,以及本期本公司之孙公司紫光捷通将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29、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1.93%,主要系上期公司银行借款规模较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9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7年期(含7年)。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9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年10月14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10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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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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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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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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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具体内容请参见2016年8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法定代表人:
夏曙东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6-113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6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唯实大厦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2016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华宇空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华宇空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空港”)以及华宇空港全体股东黄思平、李光慧、王明可签定《关于华宇空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之合作协议》,收购华宇空港55%的股权。
3、 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6-114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6日11:00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唯实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孙大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2016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6-11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等共同投资设立北京首开千方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不会对公司 2016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城科技”)拟与北京首开鸿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鸿城”)、关联方孙大勇共同投资设立北京首开千方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千方”)(暂定名,具体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定的名称为准)。首开千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掌城科技以自有资金出资800万元,占首开千方注册资本的40%;孙大勇出资400万元,占首开千方注册资本的20%。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出资方式
首开千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掌城科技以自有资金认缴注册资本800万元。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股权占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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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信息以合资协议及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2、 首开千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首开千方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核准为准);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计算机、电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信息科技专业领域的技术开发;通信信息工程、通信系统设备的销售、安装、调试、维护;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停车场服务;智慧停车管理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清洁服务;物业管理;劳务派遣;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的技术开发;交通安全设施、停车场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停车场设计、装饰、装修;电子商务(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26号亿方大厦8层806室。
3、 首开千方的战略方向
首开千方将整合双方共同能力和资源,在首开鸿城已托管的社区进行停车场库改造、系统建设,停车运维服务,以解决小区停车问题辐射到小区周边区域停车服务,并适时开展高峰错时停车服务,同时依托公司在交通领域的优势资源为业主提供智慧出行服务和城市综合智慧社区服务,包括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用车服务、票务服务、机场、火车站接驳服务等方面。
三、 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 北京首开鸿城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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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开鸿城实业有限公司是经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批准成立的以物业管理服务为主业的大型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为 1 亿元人民币。“首开物业”连续五年蝉联“中国物业服务领先品牌”,2015 年“首开物业”品牌价值达 14.36 亿元。
(2) 孙大勇
孙大勇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合作关联方,请参见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四、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关系介绍
与公司共同投资的关联方是孙大勇,孙大勇现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孙大勇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孙大勇的基本信息如下:
孙大勇先生:1976年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2010年11月入职公司,2014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五、 合资协议主要内容
(1) 出资的缴付
掌城科技、首开鸿城、孙大勇自合资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分别各自缴付人民币800万元、800万元、400万元。
(2) 标的公司的治理结构
1) 标的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每届董事会由掌城科技提名2名董事人选、首开鸿城提名2名董事人选,孙大勇提名1名董事人选,经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担任。董事会成员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股东继续推荐可连选、连任。
2) 标的公司设董事长1名,由首开鸿城委派。
3) 标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掌城科技委派出任, 从掌城科技委派的董事会成员中产生。
4) 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行使监事会职权,由首开鸿城提名,经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担任。
5) 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标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6) 标的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掌城科技推荐、董事会决定并聘用,负责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经营计划的制定、年度财务预算的制定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首开鸿城推荐1名副总经理,由标的公司董事会决定并聘用,协助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7) 标的公司设财务总监1名,由首开鸿城委派。
六、 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掌城科技主要负责公司智慧停车业务,公司本次通过全资子公司掌城科技参与共同投资设立首开千方,旨在通过加强与资源方的合作, 拓展公司智慧停车领域的业务,促进公司城市智能交通板块相关业务的健康发展。
本次与首开鸿城合资设立的首开千方将以停车业务为基础开展城市出行服务一体化的智能社区服务,进一步完善公司停车业务与城市综合出行服务的业务形态,通过提高出行服务产品品质,更好服务于社区居民出行用户。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
七、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和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掌城科技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2016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事项对应内容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以及合作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