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治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锦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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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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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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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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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9月30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众5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3,293,408股股份。该集合计划于2015年10月13日设立,根据《兴证资管鑫众5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该集合计划存续期为12个月,到期日为2016年10月12日,该集合计划已成立清算小组,集合计划清算小组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集合计划清算。截至本公告日,该集合计划暂无处置公司股份计划,后续若处置公司股份将于股份处置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08.51%,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100%,系本报告期子公司处置厦华电子全部股权所致。
3. 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96.37%,主要系子公司福建华映显示来料转进料增加材料采购所致。
4. 应收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34.64%,主要系子公司本期已收到前期计提的利息。
5.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245.92%,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华映光电新增应收厦华电子股权转让款所致。
6.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60.15%,主要系子公司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7.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68.55%,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8. 可供出售金额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86.99%,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处置厦华电子全部股权所致。
9. 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732.93%,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第6代TFT-LCD生产线项目及科立视触控显示屏材料器件二期项目本期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10. 无形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262.55%,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华佳彩购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所致。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6.61%,主要系子公司科立视可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12.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87.71%,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预付土地款及预付设备款增加,子公司科立视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13. 资产总计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16.05%,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14. 衍生金融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已完成厦华电子股权对应的市值管理服务费结算所致。
15. 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05.96%,主要系子公司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16. 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47.49%,主要系子公司华映吴江25%股权转让款去年计提代扣代缴所得税2,645万本期已缴纳。
17. 应付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2.74%,主要系公司短期融资券利息计提增加所致。
18. 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3.58%,主要系子公司华佳彩项目建设其他应付款增加所致。
19. 长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78.41%,主要系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0. 长期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100%,主要系子公司科立视设备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1.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100%,系本报告期公司出售厦华电子全部股权后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
22. 非流动负债合计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64.24%,主要系子公司科立视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3. 实收资本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21.89%,系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00亿所致。
24. 资本公积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278.46%,主要系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00亿所致。
25. 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99.54%,主要系子公司华映光电出售厦华股权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本期投资收益。
26. 盈余公积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54.57%,主要系子公司华映光电盈余公积弥补前期亏损所致。
27. 未分配利润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99.16%,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处置厦华电子股权实现收益5.92亿及华映光电结转盈余公积弥补亏损2.77亿元。
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45.24%,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9. 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1.2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增资子公司科立视导致合并层面资本公积减少从而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30.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33.51%,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16.05%,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32.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14.97%,主要系子公司华映视讯2013.01-2014.06月进口料件手册核销于本期核销结案,因出口退税实际分配率低于计划分配率,导致免抵税额调增,本期增加该笔附加税额。
33.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21.63%,主要系上年同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收回冲销所致。
34. 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843577.89%,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处置厦华电子股权产生投资收益(上年同期无)所致。
35. 营业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94.84%,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处置厦华电子股权产生投资收益(上年同期无)所致。
36. 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17.99%,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7. 利润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30.91%,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处置厦华电子股权产生投资收益(上年同期无)所致。
38. 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90.83%,主要系子公司本期处置厦华电子股权投资收益增加,相应的所得税增长所致。
39. 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54.50%,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处置厦华电子股权产生投资收益(上年同期无)所致。
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96.78%,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处置厦华电子股权产生投资收益(上年同期无)所致。
41. 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126.96%,主要系2015年6月起公司陆续收购华映光电、华映显示、华映视讯三家子公司25%少数股权,故本期以上3家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上年同期减少,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减少所致。
4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177.62%,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处置厦华电子全部股权所致。
43.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3.16%,主要系美元汇率波动影响。
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292.88%,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处置厦华电子股权产生投资收益(上年同期无)所致。
4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129.09%,主要系2015年6月起公司陆续收购华映光电、华映显示、华映视讯三家子公司25%少数股权,故本期以上3家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上年同期减少,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减少所致。
46.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96.82%,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处置厦华电子股权产生投资收益(上年同期无)所致。
4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4.18%,主要系本年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8.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5.39%,主要系子公司华映光电进口料件手册核销延迟,另2015年外资改内资,海关手册号变更作业,导致增值税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数减少所致。
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8.26%,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中华映管货款逾期利息较本期增加所致。
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4.34%,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0.84%,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采购材料较上年同期减少。
52. 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27.33%,主要系子公司华映光电本期支付的所得税较上年同期数增加所致。
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76.34%,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54.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5.78亿,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华映光电收到处置厦华电子股权首期款5.78亿(上期无)所致。
5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长7641.66%,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收到盘石一元分红款400万元,上期无所致。
5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下降69.19%,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1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出售深圳华显的股权尾款所致。
5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2.9万元,主要系子公司华映视讯共管账户产生的利息于本期转出所致。
5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1013.04%,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华映光电收到处置厦华电子股权首期款5.78亿(上期无)所致。
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94.68%,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科立视和华佳彩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61. 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70%,主要系上期子公司投资盘石一元所致。
6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下降100%,系上年同期公司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本期无)所致。
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长38.04%,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华映光电收到处置厦华电子股权首期款5.78亿(上期无)所致。
64.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约100.07亿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及科立视投资三帝光学增加少数股东注资675万元所致。
6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亿元,系公司本期发行短融券4亿元(上期无)。
6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7044万,主要系子公司本期有借款到期的保证金收回(上期无)。
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62.37%,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6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52.4%,主要系子公司本期新增借款保证金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529.79%,主要系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00亿所致。
7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74.51%,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7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长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477.55%,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华创投资各合伙人共同签订的《关于设立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的约定,2016年3月25日,公司将第二期投资款人民币30,000,000元支付至华创投资账户,至此,公司已向华创投资出资人民币70,000,000元。
2、公司第六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显示材料研发实验线的议案》(详见2015年7月3日,公司2015-080号公告),第七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投资显示材料研发实验线主体的议案》(详见2015年3月25日,公司2016-024号公告),第七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加投资显示材料研发实验线的议案》,子公司华佳彩增加投资显示材料研发实验线,增加后的投资总预算不超过1.79亿元人民币,本次追加投资将用作建立一条 OLED 背板研发专用线,包括塑胶基材搭配试验、新半导体技术(Solution type, Organic TFT)测试与验证、突破OLED FMM限制的高解析度技术开发、以及新技术领域(Micro LED, 高效柔性电池)等,此将进一步厚实整体柔性显示、高解析度OLED之条件建立,并跨越至新运用技术领域,加速华佳彩OLED可挠产品布局,扩展华佳彩更多显示技术发展与量产,取得市场先机。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设立智能制造营运中心的议案》,公司子公司福建华显投资设立智能制造营运中心,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的人才、技术及经验进行战略性布局,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在稳步发展主营业务板块的同时,推动智能制造的发展。营运中心初期将服务华佳彩的设备设计、制造及组装等工作,后期将逐步向市场接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详见2016年5月11日,公司2016-043号公告)。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处置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详见2016年5月24日,公司2016-050号公告)。2016年6月23日,嘉兴融仁将首期股权转让款577,504,338.20元一次性支付至华映光电指定的账户(详见2016年6月24日,公司2016-059号公告)。2016年6月28日,华映吴江、福建华显、华映光电分别将持有的厦华电子股份9,523,809股、15,873,015股、6,947,050股过户予厦门鑫汇;华映光电将持有的厦华电子股份72,418,029股过户予嘉兴融仁。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股份共计:104,761,903股,过户完成后,控股子公司将不再持有厦华电子股权。2016年6月29日,嘉兴融仁将所持厦华电子13,204,509股股份质押给华映光电,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相关登记手续。
5、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为调整集团持股结构,将其持有的华映纳闽41.03%股权转让给大同股份(详见2016年2月17日,公司2016-009号公告)。2016年6月30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股权交割。股权转让前后华映百慕大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华映管持有华映百慕大100%股权;大同股份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中华映管24.22%股权,大同股份持有的中华映管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其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大同股份为中华映管的控股股东;中华映管、大同股份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将所持华映纳闽股权转让给大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的议案》。为提升经营自主权,公司子公司福建华显经营模式由来料加工改为进料加工,并与中华映管签署相关交易协议。(详见2016年7月19日,公司2016-066号及2016-067号公告)。
7、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2016 年 8 月 30 日,科立视与东莞市冠和光学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和”)签署了《合作协议》(详见2016年8月31日,公司2016-079号公告),2016年9月7日,科立视与冠和共同出资设立福建三帝光学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科立视出资825万元,占比55%。
8、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进一步开拓业务,同时增加项目一期产品附加值,公司拟向科立视增资 9,000 万美元(折人民币约 6 亿元)用于补充科立视一期流动资金及拓展 3D 曲面玻璃市场。(详见2016年9月14日,公司2016-084号公告)。根据上述会议决议,2016年9月30日,公司向科立视转入首期增资款人民币3亿元(折44,924,975.29美元)。截止本公告日,科立视尚未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6年9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130,750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作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6)专审字G-027号)。2016年9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人民币130,750万元(详见2016年9月30日,公司2016-093号公告)。
1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06号《关于核准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49,667,616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0.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96.48 元,扣除净发行费用(已扣除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23,843.06 元)人民币 87,798,574.21 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12,201,422.2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14日到位,到位情况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闽华兴所(2016)验字G-019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增发股份于2016年9月30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2016 年 10 月 1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949,667,616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详见2016年9月30,公司2016-089号公告)。
11、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及《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5月4日在福州投资设立福州映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映元投资及华映光电拟与中衡一元共同发起设立盘石一元基金,三家出资合计人民币2亿元作为劣后资金,剩余人民币8亿元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基金,最终注册总资本预计为人民币10亿元(以最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为准)。盘石一元基金2亿元劣后资金中,福州映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出资认缴人民币1000万元,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已出资认缴人民币9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深圳市中衡一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尚未完成出资认缴事宜,根据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鉴于中衡一元尚未注资,同意在中衡一元注资前公司取得的收益归已注资合伙人,本期子公司收到盘石一元分红款400万元。
1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 2015 年 12 月 3 日,公司 2015-155 号公告);201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公告了本次委托债权项目的挂牌、摘牌及首批委托债权投资资金人民币5亿元的发放情况(详见 201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 2015-165 号公告);2016 年 1月 20 日,公司将所持有的子公司华映光电共计20%股权进行质押,并办理完成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详见 2016 年 1 月 22 日,公司2016-004 号公告);2016 年 9 月 7 日,公司已向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偿还委托债权投资资金人民币 5 亿元;2016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将所持有的子公司华映光电共计 20% 股权解除质押,并办理完成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手续。
1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华佳彩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就一期项目(D标段施工总承包)施工工程以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人,由志品(福州)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品公司”)中标,负责华佳彩高新科技面板建设一期项目(D 标段施工总承包),(详见2016年10月20日,公司2016-106号公告)。2016年10月19日华佳彩与志品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存量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购买之日起不得超过 12 个月。(详见2016年9月30日,公司2016-094号公告)。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20,000 万元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详见2016年10月20日,公司2016-108号公告)。
1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额度的议案》。2015年10月21日,公司发行完成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人民币2亿元;2016年3月24日,公司发行完成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人民币4亿元(详见2016年3月26日,公司2016-029号公告)。2016年10月24日,公司已按期兑付了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息(详见2016年10月24日,公司2016-110号公告)。
16、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款项余额2.14亿美元(折人民币14.30亿元),其中账龄为逾期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0.66亿美元(折人民币4.43亿元),公司已对上述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0.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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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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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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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11月,公司子公司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鑫汇)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约定华映视讯、华映光电、福建华显三家公司合计持有的厦华电子限售股104,761,903股(目标股份)由厦门鑫汇提供市值管理服务(即由厦门鑫汇负责配合厦华电子进行业务整合,引进优质资产协助厦华电子改善营利能力,提高厦华电子价值)。厦门鑫汇将根据目标股份基准市值与预测市值差额的40%收取服务费或支付补偿费。目标股份基准市值=目标股份数量(104,761,903股)*3.66元/股;如果目标股份预测市值高于目标股份基准市值,厦门鑫汇收取的服务费=(目标股份预测市值-目标股份基准市值)*40%;如果目标股份预测市值等于目标股份基准市值,则厦门鑫汇不收取服务费;如果目标股份预测市值低于目标股份基准市值,厦门鑫汇支付补偿金额=(目标股份基准市值-目标股份预测市值)*40%。华映光电将其持有的厦华电子52,454,133股股票质押给厦门鑫汇,质押期限至2016年3月30日(如该质押期限截止日前,各方已按照本协议第五条完成服务费结算的,质押期限至服务费结算之日提前截止)。华映光电将其所持厦华电子41,977,943股股份的投票权不可撤销的委托厦门鑫汇行使,委托行使期限截至2016年3月30日(如该期限截止日前各方已按照本协议第五条完成服务费结算的,委托行使期限至服务费结算之日提前截止)。
根据上述《合作协议书》关于市值管理服务的约定,公司与厦门鑫汇约定的市值管理目标服务费/补偿款金额为=目标股份104,761,903*(预测市值-3.66)×40%,市值管理服务费/补偿款与厦华电子的未来股票市值挂钩,其实质为一个衍生合约,应确认为一项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且由于目标股份104,761,903股的40%部分与上述市值管理服务承担着相同的股票市值波动风险,为避免相关利得或损失的确认方面存在重大不一致,公司将目标股份104,761,903股的40%部分(即41,904,761股)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目标股份104,761,903股的60%部分(即62,857,142股)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合作协议书》规定,如果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售出所持有的厦华电子股票,则目标股份预测市值=自2015年12月1日后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目标股份数量。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售出所持有的厦华电子股票。厦华电子2015年12月1日后20个交易日为12月2日-1月6日。但由于本报告期初公司与厦门鑫汇尚未完成市值管理服务费的最终确认,本报告期初公司按照厦华电子2015年12月31日收盘价8.61元/股(预测市值)认列衍生金融负债为207,428,566.95元。
2016年6月8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处置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在履行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厦门鑫汇前期签署的《合作协议书》的基础上,为获取股权投资回报,以更好地发展公司自身产业,同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公司核心项目的前期建设,公司处置所持厦华电子股份。其中,华映吴江、福建华显、华映光电分别将所持厦华电子9,523,809股、15,873,015股、6,947,050股转让给厦门鑫汇,并与厦门鑫汇于2016年5月23日签署了《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及《终止协议》(终止2013年签署的《合作协议书》等一揽子协议)。三家控股子公司共计转让股份32,343,874股,每股转让价格8.06元,股权转让总价款260,691,624.44元,该股权转让款与控股子公司应付厦门鑫汇市值管理服务费(经双方确认,控股子公司应向厦门鑫汇支付市值管理服务费183,871,985.48元)及退回保证金金额(76,819,636元)直接扣抵;华映光电将所持厦华电子剩余的72,418,029股股份转让给嘉兴融仁,每股转让价格12.421元,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899,504,338.20元。华映光电与嘉兴融仁于2016年5月23日签署了《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质押协议》。为切实保障嘉兴融仁履行股份转让款支付义务,嘉兴融仁同意将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所持厦华电子13,204,509股股票(占厦华电子总股本的2.52%;占华映光电与嘉兴融仁交易股份总数的18.23%)质押给华映光电,质押期限至2017年4月24日(如上述质押期限截止日前,嘉兴融仁已支付完毕全部股份转让款的,质押期限至上述股份转让款支付完毕之日提前截止;如上述质押期限届满,嘉兴融仁仍未支付完毕全部股份转让款的,则质押期限相应延长至上述股份转让款支付完毕之日)。
2016年6月23日,嘉兴融仁将首期股权转让款577,504,338.20元一次性支付至华映光电指定的账户(详见2016年6月24日,公司2016-059号公告)。2016年6月28日,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股份共计:104,761,903股,过户完成后,控股子公司不再持有厦华电子股权。2016年6月29日,嘉兴融仁将所持厦华电子13,204,509股股份质押给华映光电,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相关登记手续。(详见2016年7月1日,公司2016-061号公告)。本期,公司确认处置厦华电子损益(税后)44,369万元。
(2)本期华映科技纳闽收到敦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分红而确认投资收益折合人民币96,435.85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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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控制相关风险。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证券投资及处置发表意见。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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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治军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6-112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