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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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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67 公司简称:海正药业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白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良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武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继续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海正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4亿元的财务资助。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偿还本金为24,500万元。

相关公告已于2013年5月23日、2013年7月9日、2013年7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2015年7月2日,公司与法国赛诺菲公司(Sanofi)签署了《非约束性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探求在糖尿病治疗领域中的潜在合作(以下简称“合作”)。合作可能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一家合资公司,用于进行胰岛素、胰岛素类似物以及双方同意的任何其他糖尿病疗法的开发、生产和/或商业化。现该项目仍处于尽职调查阶段,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该合作事项。

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3、2016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转让浙江云开亚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医药公司”)对外转让其持有的浙江云开亚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云开亚美”)14%股份。本次股权转让通过在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挂牌转让,转让金额合计为5,600万元,省医药公司已于2016年6月28日与各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截至目前,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得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批准,并已上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相关公告已于2016年4月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4、2016年8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6年8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杭州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签署合作协议,国开发展基金以现金方式对海正杭州公司增资17,700万元人民币,其中3,742万元进入海正杭州公司的注册资本,13,958万元进入海正杭州公司的资本公积。增资全部完成后,国开发展基金取得海正杭州公司3.99%的股权,海正杭州公司注册资本从90,000万元变更为93,742万元。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在顺利推进。

相关公告已于2016年8月16日、2016年9月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5、2016年8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6年8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海正杭州公司发行额度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三年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用于改善海正杭州公司债务融资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海正杭州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已于9月6日完成募资发行,9月7日起息,期限三年,首期发行规模3亿元。

相关公告已于2016年8月16日、2016年9月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6、2016年10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相关公告已于2016年10月1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白骅

日期 2016-10-27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6-95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周四)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登载于2016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关于向招商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申请3亿元贷款授信额度,贷款期限2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由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上述贷款为信用贷款,无需以资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

为便于银行贷款手续的办理,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与上述贷款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贷款合同或协议,担保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