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赛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辛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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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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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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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经营管控能力,推动项目持续开发、销售与运营管理,确保公司业绩达成全年目标。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7亿元,同比减少15.4%;实现净利润16.31亿元,同比增加16.3%;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达到14.1亿元,同比增长49.8%。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济南、青岛、南京、石狮等项目的销售,实现合同签约额123亿元,同比增长0.1%,合同签约面积69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0%,签约单价达到1.77万元/平方米。截止9月末,公司已实现全年销售目标的69%。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9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未获得通过。
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前海世茂发展(深圳)有限公司51%股权及杭州世茂瑞盈置业有限公司、南昌水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年10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发布的临2016-071、072公告。
2016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16]2297号),详见公司2016年10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发布的临2016-079公告。
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前海世茂发展(深圳)有限公司51%股权及杭州世茂瑞盈置业有限公司、南昌水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发布的临2016-080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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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赛飞
日期 2016-10-28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23 公司简称:世茂股份
债券代码:136303 债券简称:16世茂G1
债券代码:136528 债券简称:16世茂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