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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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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淑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侯宽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4,434.79万元,增幅124.7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随着资金状况逐渐好转,公司的业务发展得到有力支持,市场活动全面开展,市场投入不断加大,同时公司进一步强化学术研究和学术推广,加大医院开发力度,加强与百强连锁药店业务合作,医院、OTC、商业等终端渠道增长迅速,使得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2)营业成本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5,812.54万元和546.65万元,增幅为73.51%、93.2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加。

(3)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5,637.25万元,增幅109.65%,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市场活动全面开展,市场投入不断加大,学术推广、渠道建设、广告宣传等方面投入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027.89万元,增幅44.02%,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引进了各类专业人才,使得职工薪酬、办公费、差旅费等相应增加562.40万元,同时咨询费、会议费等增加1,267.29万元。

(5)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243.90万元,减幅61.25%,主要是因报告期内公司偿还了晋城银行及太谷信用联社贷款2,149万元,利息支出相应减少。

(6)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65.31万元,增幅31.85%,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随着应收账款的增加,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有所增加。

(7)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264.96万元,减幅38.52%,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公司确认了山西广誉远国药堂有限公司和北京广誉远医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收益863万元。

(8)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638.61万元,增幅419.53%,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拉萨东盛广誉远医药有限公司收到并确认拉萨开发区财政局给予的经常性税收返还收益404.69万元、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收到地方扶持和奖励资金245.56万元等。

(9)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28.10万元,增幅151.59%,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对中国扶贫基金会“母婴平安120”项目捐赠110万元等项目支出增加。

(10)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0,834.60万元和2,347.67万元,增幅为2808.74%和810.8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加,利润总额和所得税费用随之增加。

(11)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8,486.94万元和4,391.53万元,增幅分别为8822.45%和3801.59%,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124.78%,销售费用率较上年同期降低3.48个百分点,综合使得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大幅增长。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1,443.97万元,减幅211.92%,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长,信用期内应收账款随之增加,报告期内销售商品的现金流入为36,860万元,低于收入增长幅度;另一方面,报告期内,随着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销售费用以及支付的各项税金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了15,637.25万元、5,690.74万元。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5,275.36万元,增幅77.59%,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45,000万元在上年同期期末未到期。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2,130.52万元,减幅100.37%,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62,322万元。

(15)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27,262.86万元,减幅54.15%,主要是因为报告期随着收入增加,各项费用支出及税金支出相应增加。

(16)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3,656.35万元,增幅373.46%,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收回的销售回款有所增加。

(17)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23,270.64万元,增幅129.14%,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信用期内应收账款随之增加。

(18)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1,204.76万元,增幅36.6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山西中医药产业项目设备采购预付款项增加1,162.99万元。

(19)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5,649.05万元,增幅82.01%,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山西中医药产业项目的投入增加。

(20)无形资产比期初增加1,478.21万元,增幅174.69%,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80亩土地使用权,将其纳入无形资产核算。

(21)开发支出比期初增加152.75万元,增幅206.09%,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增加对杏林壹号系统开发投入。

(22)长期待摊费用比期初增加483.15万元,增幅97.6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博物馆装修工程结算转入。

(23)预收款项比期初减少1,291.44万元,减幅38.79%,主要是因为前期预收的货款于本报告期内发出货物,实现了销售。

(24)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加4,739.63万元,增幅45.21%,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增加,计提了相应的销售费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5月13日、8月12日、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大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宁波鼎盛金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樟树市磐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山西广誉远4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62亿元,用于山西广誉远具体项目的建设以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2016年9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第69次会议审核,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获得有条件通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随着公司核心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市场推广和广告投入的持续推动,销售网络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其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市场推广和广告投入的产出效率亦将逐步提高,再加之产品结构的进一步优化、销售费用率的逐步下降,山西广誉远的销售业绩将进一步释放,故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大幅提升。

公司名称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斌

日期 2016-10-29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编号:临2016-078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以传真加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6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出售公司房产的议案(详见临2015-079号公告)

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委托西安骏驰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通过挂牌,将公司位于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三路绿地世纪城仕嘉公寓的建筑面积为168.21平方米的商品房以155万元的价格予以出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誉远 证券代码:600771 编号:临2016-079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公司房产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委托西安骏驰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通过挂牌,将位于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三路绿地世纪城仕嘉公寓的建筑面积为168.21平方米的商品房出售给宗艳女士,转让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为155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为了盘活资产,改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委托西安骏驰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骏驰”)通过挂牌,将公司位于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三路绿地世纪城仕嘉公寓的建筑面积为168.21平方米的商品房予以出售。近日,公司与宗艳女士、西安骏驰签署了《房屋买卖三方合同》及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公司以155万元的价格向宗艳转让该套商品房。

2016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房产出售事宜。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购买方:宗艳

国籍:中国

住所:陕西西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公司所拥有的位于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三路绿地世纪城仕嘉公寓的建筑面积为168.21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

2、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公司上述房产的名义持有人为公司关联方,其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无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账面价值:

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房产的账面价值(未经审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房屋出售公司委托西安骏驰代为办理,西安骏驰根据房屋所在小区的市场价格与购买方协商,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价格公允,定价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各方

甲方:王玲(代公司持有)

乙方:宗艳

丙方:西安骏驰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

(二)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1、成交价格: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元整

2、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

(1)合同签订当日乙方支付甲方购房定金2万元,支付购房首付款53万元至房地局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

(2)资金监管当日,甲方将所收定金转入房地局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

(3)剩余房款100万元由乙方贷款银行转入房地局开设的监管账户。

(4)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后,由房地局监管银行一次性将155万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三)房屋的交付:甲乙双方暂定于2016年11月30日之前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当日做物业交割手续,甲方结清前期所有欠费。

(四)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房屋交付乙方的,按以下方式处理:(1)逾期在10日之内,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房价款1%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10日后,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预期时间分别处理:(1)逾期在1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1%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1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公司房产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经初步测算,上述房产转让产生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约为60万元。

五、其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0条的规定,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除本次出售房产外,公司于2016年7月委托西安房天下房屋中介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将位于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三路绿地世纪城仕嘉公寓的建筑面积为267.62平方米的商品房出售给史玲玲女士,转让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为235万元,该次转让产生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80.69万元。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771 公司简称:广誉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