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广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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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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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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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6年9月30日,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质押及冻结股份总数为25,753,266股,其中质押股份数为25,499,276股,冻结股份数为253,990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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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于2016年7月5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报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2016年7月15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审核反馈意见》,公司按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并于2016年8月4日向上交所报送《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审核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6】1636号)。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2亿元,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票面利率为7.40%。上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工作已完成认购缴款,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6年10月18日划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账户。(详见2016年10月20日《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的公告》“临2016-063号”)
(2)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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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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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亚
日期 2016-10-27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6-064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3季度百货零售业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6年1-3季度百货零售业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2016年1-3季度公司百货零售业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2016年1-3季度公司百货零售业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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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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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披露的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谨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0891 公司简称:秋林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