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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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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喻信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喻家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444.72%,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增长1150.54%,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客户的承兑汇票尚未背书转让所致。

(3)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130.49%,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材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下降71.37%,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出口退税款增加,上市费用、大额往来款减少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38.8%,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留抵税金减少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上升89.77%,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零星厂房装饰装修工程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上升312.81%,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设备款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较期初下降58.51%,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借款减少所致。

(9)应付账款较期初上升36.8%,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微型SMD扩产,增加原材料储备,相应的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10)预收账款较期初上升121.53%,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预收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11)应付股利较期初下降100%,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股利全部支付所致。

(12)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12983.62%,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财政借款增加、尚未归还所致。

(13)长期借款较期初下降100%,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14)股本较期初上升33.36%,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15)资本公积较期初上升452.45%,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16)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109.65%,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缴纳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53.87%,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用外币日元结算的采购的材料、设备款项因日元汇率波动较上年同期上升导致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18)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95.77%,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存货减值损失以及往来应收款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71.56%,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及捐赠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67.52%,主要因为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减少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期增长465.11%,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0年12月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2010-2012年)。公司2013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4年4月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3-2015年)。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已完成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申报,相关资料已经提交,有关主管部门正在认定审核流程中。

2、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2014年6月26日,公司与农业银行随州丰汇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发放日为2014年6月26日,借款期限为36个月。借款用途为用于购买材料。借款执行年利率为6.15%的固定利率。公司以自有房地产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42100620120008453)。(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尚余借款金额为850万元。)

2015年11月5日,公司与建设银行随州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800万元,借款发放日为2015年11月5日,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用于购买材料等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利率为LRP利率加70.25基点,在借款期内,该利率保持不变。(抵押合同编号:XGS2012061)

2015年11月23日,公司与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发放日为2015年11月23日,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用于购买材料。借款执行年利率为6.5% 。公司以机器设备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泰晶201511-1)(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尚余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

2016年2月16日,公司与随州市财政局签订《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借款合同书》,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2015年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0日止。借款用途为公司解决短期流动资金。公司以持有的泰华电子股权的40%为本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2016年3月7日,公司与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签订《专项资金借款合同书》,借款金额为2,400万元,借款期限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12月25日止。借款用途为公司解决短期流动资金。公司以自有房产“随州市房权证城区字第20120101356号”、“随州市房权证城区字第20120103982号”、“随州市城区字第20130107706号”、“随州市房权证城区字第20140105319号”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喻信东

日期 2016-10-28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07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0月18日以文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福泉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234.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行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16 年10月26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16)012122号《关于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8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0月18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喻信东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名,实到7名,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6年10月26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12,234.94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针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专字(2016)012122号”《关于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登记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8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 登记、备案手续。修订内容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668万元,公司总股本由 5,000 万股增加至6,668万股,现拟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66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湖北省武汉市设立办事处,名称拟定为: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6 年11月14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09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2,234.94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59号)核准,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6,921.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69.5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552.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9月22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16)010119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通过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26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12,234.94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234.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6 年10月26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16)012122号”《关于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截止2016年10月26日的《关于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泰晶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专字(2016)012122号《关于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234.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234.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行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0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0月28日,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8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本次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1、原章程第三条:

公司于【核准日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改为:

公司于2016年9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59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8万股,于2016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原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邮政编码:【】。

修改为:

公司住所: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邮政编码:441300。

3、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68万元。

4、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6,66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668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5、原章程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修改为: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章程内容详见修订后的《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6年10月)

本次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1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14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随州凤凰酒店会议室(随州市白云大道2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14日

至2016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6 年11月11日09:00-11:30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 年11月 11 日 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单小荣,杨伟聪

(三)联系电话:0722-3308115 传真:0722-3308115

(四)联系地址:随州市曾都区交通大道1131号

(五)邮编:441300

特此公告。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738 公司简称:泰晶科技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