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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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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93 公司简称:洛阳钼业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朝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红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因2015年11月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 年修订)》等规定,本公司同口径重述上年同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同时将2015年1-9月每股收益由人民币0.1231元重述为人民币0.0410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公司本年发行票据及金融机构融资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主要系远期外汇合约到期所致;

(3)应收票据增加主要系本期票据贴现减少所致;

(4)预付账款增加主要系本期采购原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本期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6)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工程项目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预付海外收购款所致;

(8)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本期金融机构借款增加所致;

(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增加主要系新增黄金租赁业务所致;

(10)应交税费增加主要系本期产品销售量增加所致;

(11)应付利息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票据融资及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公司归还到期金融机构借款所致;

(13)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新增发行短期融资债券所致;

(14)长期借款增加主要系金融机构借款增加所致;

(15)应付债券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发行中期票据所致;

(16)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取得财政补贴资金所致;

(17)其他综合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转入损益所致;

(18)专项储备减少主要系安全费和维简费结余减少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本期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将原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于三季度计入当期损益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黄金租赁及远期外汇合约价值变动收益所致;

(3)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所致;

(4)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本期确认的政府补助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系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少数股东损益增加主要系本期少数股东承担的亏损减少所致;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主要系本期发生的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费用及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当期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96%。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票据贴现取得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预付海外收购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外部融资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主要产品产量及成本

二零一六年前三季度本公司生产钼精矿12,087吨(折100%MO) ,现金生产成本为人民币54,676元/吨;生产钨精矿7,806吨(100%WO3),现金生产成本为人民币11,627元/吨(现金生产成本不包括资源税、折旧与摊销、销售及一般管理成本)。Northparkes铜金矿前三季度实现可销售铜金属27,507吨(按80%权益计算),C1 现金成本为0.75美元/磅;前三季度实现黄金产量21,674 盎司(按80%权益计算)。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铌磷业务)

公司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刊登了《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收购境外铌磷业务)(草案)(修订稿)》,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CMOC Limited(洛阳钼业控股有限公司)收购英美资源集团下属Anglo American Fosfatos Brasil Limitada (以下简称“AAFB”)100% 权益及Anglo American Niobio Brasil Limitada (以下简称“AANB”)100%权益及铌销售业务(以下简称“铌磷收购项目”)的相关事宜。

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收购境外铌磷业务)(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披露了修订后的相关报告;

201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铌磷收购项目的相关议案;

2016年10月1日,AAFB、AANB各自100%的股东权益已完成转让,AAML铌销售业务所涉铌库存、铌销售合同等均已转让予CMOCSales&Marketing Limited,且AAML铌销售业务所涉相关铌销售员工已接受CMOC Sales&Marketing Limited的雇佣,Capital PLC持有的对AANB债权、Capital Luxembourg持有的对AAFB债权等均已转让予CMOC Luxembourg S.A.R.L。买卖协议所载的所有先决条件已根据买卖协议的条款及条文达成,AAFB及AANB各自已成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2. 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铜钴业务)

公司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刊登了《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收购境外铜钴业务)(草案)》,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CMOC Limited(洛阳钼业控股有限公司)收购自由港集团下属Tenke铜钴矿项目(以下简称“铜钴收购项目”)的相关事宜。

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铜钴业务)修订稿〈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以及《〈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收购境外铜钴业务)(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披露了修订后的相关报告;

201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铜钴收购项目的相关议案;

2016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洛阳钼业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铜钴业务)进展公告》,经自由港集团、Tenke Holding Ltd.(Bermuda)及公司协商同意,Tenke Holding Ltd. (Bermuda)享有的对自由港集团间接持有之TF Holdings Limited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期限进一步延期至2016年10月20日下午11时59分(上海时间)。

2016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洛阳钼业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铜钴业务)进展公告》,经自由港集团、Tenke Holding Ltd.(Bermuda)及公司协商同意,Tenke Holding Ltd. (Bermuda)享有的对自由港集团间接持有之TF Holdings Limited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期限进一步延期至2016年11月15日下午11时59分(上海时间)。

2016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洛阳钼业重大资产购买(收购境外铜钴业务)进展公告》,经自由港集团与公司协商同意,双方就修改《排他性协议》中部分条款进一步签署了修订协议,主要修改内容为将《排他性协议》中达成确定性协议的时间由2016年10月15日之前修改为2016年11月15日之前。

3、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公司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刊登了《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016年9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以及《〈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并披露了修订后的相关报告;

201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6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277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上述相关事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moly.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1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朝春

日期 201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