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证券代码:600136 公告编号:临2016-114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6年10月2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以控股子公司股权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当代明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划转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以控股子公司股权对全资子公司划转增资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公司2016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6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6年三季度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证券代码:600136 公告编号:临2016-115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6年10月2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2016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6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6年三季度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认为:
1、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且出于未来公司更长远发展的规划而做出的。该等变更调整切合公司主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该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紧扣公司主业和公司稳健发展,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公司2016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16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证券代码:600136 公告编号:临2016-116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公司
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对全资
子公司划转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拟以旗下所有体育板块控股子公司的全部股权价值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当代明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划转增资。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暨股权结构调整,将对公司体育资源的调配、业务协同能产生积极影响,但前述公司未来仍然面临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相关风险。
一、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概述
为积极实施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完善产业布局,2016年5月3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武汉当代明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诚体育”)作为公司体育板块的整合平台,并拟通过该平台推进公司体育板块产业的结构调整与整合。
2016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控股子公司股权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当代明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划转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双刃剑(苏州)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刃剑”)100%股权、Nice International Sports Limited(以下简称“耐丝国际”)100%股权、控股子公司武汉汉为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为体育”)51%股权、控股子公司郝海东体育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郝海东体育”)40%的股权向全资子公司明诚体育增资。其中双刃剑股权价值对应的增资额为公司收购其时的交易对价8.2亿元;耐丝国际股权价值对应的增资额为公司收购时的交易对价以及公司向其增资款共计5.44亿元(约合7250万欧元);汉为体育股权价值对应的增资额为公司向其增资的款项1亿元;郝海东体育股权价值对应的增资额为其成立时公司的投资款800万元。具体增资额以实际完成时的账面价值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增资完成前体育板块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2、增资完成后体育板块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仅为公司内部子公司的股权结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增资前明诚体育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当代明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蒋立章
4、注册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C7栋525室
5、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MQUM44
7、业务范围:体育赛事的活动组织及策划与咨询;体育场馆的管理;体育信息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体育用品、办公用品批发兼零售。
8、明诚体育为公司2016年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三、本次用于增资的股权对应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双刃剑(苏州)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双刃剑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体育营销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体育版权贸易服务商及体育赛事与活动运营商。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双刃剑总资产14,481.72万元,净资产11,113.88万元,营业收入589.44万元,净利润-186.53万元。
截止2016年6月30日,双刃剑总资产18,217.13万元,净资产13,878.62万元,营业收入6,424.53万元,净利润2,630.77万元。
2、Nice International Sports Limited
耐丝国际为公司于2016年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是通过其达到最终控制西班牙Media Base Sports, S.L和英国Media Base Sports 2 Limited两家球员经纪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耐丝国际总资产30,865.00万元,净资产-1,093.19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084.80万元。
截止2016年6月30日,耐丝国际总资产30,582.73万元,净资产24,605.12 万元,营业收入0.00 万元,净利润-2,270.89万元。
3、武汉汉为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汉为体育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主要以中小型体育基础设施的运营及投资为业务核心,并在此基础上致力于大众体育赛事的组织、运营和推广,专业培训的开展。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总资产2,639.93万元,净资产2,611.15万元,营业收入175.57万元,净利润-188.85万元。
截止2016年6月30日,总资产2,367.01万元,净资产2,350.73万元,营业收入210.67万元,净利润-260.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郝海东体育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郝海东体育为2016年6月23日本公司与郝海东先生、蒋立章先生、武汉德泽合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其未来主营业务为组织体育(非职业)职能训练及培训、体育文化信息咨询(除经纪);体育(或者足球)咨询及训练等。截止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四、对明诚体育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目的是为更好的协调公司体育板块各子公司的优势资源,提高体育子公司的业务协同能力及运行效率,同时也为了使公司能更集中、统一的管理体育子公司,进一步完善体育板块的产业布局。
本次对明诚体育增资的行为仅为内部子公司的股权结构调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未发生变化,因此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关于明诚体育未来更名计划
待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拟将明诚体育更名为“武汉当代明诚体育(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六、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增资暨股权结构调整,将对公司体育资源的调配、业务协同能产生积极影响,但前述公司未来仍然面临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证券代码:600136 公告编号:临2016-117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强视传媒投拍影视作品”中的电视剧《爸爸的小情人》
●新项目名称:“强视传媒投拍影视作品”中的电视剧《失忆之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投向的金额:部分募投剧目有所变更,“强视传媒投拍影视作品”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电视剧《失忆之城》已于2016年10月15日开机,预计2017年10月发行销售。公司全资子公司强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视传媒”)拟通过募集资金的投入获取20%的投资比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的《关于核准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向蒋立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72号)文件,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9,910,26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20.06元,募集资金总额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50万元后,已全部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扣除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共计9,352,782.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5,147,217.34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27日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33090004号)验证确认。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双刃剑项目建设、强视传媒投拍影视作品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8,682.5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募集资金可投入金额与募集项目拟投资金额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发行费用及与本次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2、本次募集资金可投入金额少于募集前项目拟投资金额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强视传媒投拍影视作品募投项目变更如下:
募投项目中电视剧项目拟投入2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9,095.64万元,变更后电视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不变,仍为25,000万元。
■
注:2016年10月10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强视传媒募投项目《黎明1949》变更为《警花与警犬之再上征程》,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次变更募集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2016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电视剧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拟变更的项目(电视剧《爸爸的小情人》)目前尚未投入资金。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剧目的主要原因为:
1、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观众对影视作品题材、风格、演员等喜好有所改变;
2、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相关剧目在筹备过程中剧本改编、主创洽谈等方面工作推进缓慢,且在可预见的短期内,前述工作仍无法顺利完成;
基于上述原因可能会导致相关影视作品无法按计划拍摄完成或发行后难以达到预期收益。因此公司决定终止上述部分募投剧目的筹备及拍摄工作,并将相关具体募投剧目作相应调整。上述工作实施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并未改变。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1、电视剧
单位:万元
■
注:《失忆之城》已于2016年10月15日开机,强视传媒拟通过募集资金的投入获取20%的投资比例。
原投资项目“爸爸的小情人”预计投资金额为7,200万元,更换为“失忆之城”预计投资金额为4,2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预计投资总金额25,000万元不变。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此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部分影视剧目后,能够避免对不符合开机条件或不符合市场需求的剧目进行投资,有效规避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将部分募投剧目作相应调整,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率,更好地实现募集资金对企业发展的价值。
(二)风险提示
由于市场的不断发展变化,此次变更部分募投剧目仍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市场变化导致收益无法达到预期;
2、相关剧目筹备工作无法顺利推进;
3、外部政策、经济环境变化导致相关剧目无法拍摄或发行;
4、剧本修改、主创接洽、备案审核等环节因不确定性导致项目周期延长,影响进度等风险。
五、如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说明有关情况
根据《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的规定,依法设立的电视剧制作机构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后从事电视剧摄制工作,必须经过国家广电总局的备案公示管理并获得制作许可后方可进行;电视剧在拍摄前,需要将剧本向省级广电局进行备案审核,并由省级广电局报广电总局备案。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强视传媒已经取得了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甲第241号);本次拟更换剧电视剧《失忆之城》已完成相关备案工作并于2016年10月15日开机。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计划。
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且出于未来公司更长远发展的规划而做出的。该等变更调整切合公司主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该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紧扣公司主业和公司稳健发展,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当代明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通过公司第八次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2、当代明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仅在强视传媒原有投拍的电视剧和电影的基础上做出了一些调整,有利于公司的运力增长,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符合有关规定。
3、该方案经当代明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11月1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道博股份 证券代码:600136 公告编号:临2016-118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聘任周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31日
附:新聘高管简历
周 栋:历任金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项目经理、投资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公告编号:临2016-119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15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15日
至2016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办理登记手续。相关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28日、9月29日9:00-16:00时
3、登记地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与会者参会费用自理
3、联系电话:027-87115482 传真:027-87115487
4、邮箱:fwq_whdb@126.com
4、联系人:方玮琦
5、邮编:430070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