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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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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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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以桂发祥有限截至201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从而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根据普华永道出具的《天津市桂发祥十八街麻花总店有限公司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及20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2)第23618号)及后附的经审计财务报表,桂发祥有限截至201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194,457,623元。按照2.0256:1的比例折股,折合股本9,600万元,其余净资产98,457,623元计入资本公积。

中企华为本次股改出具了《天津市桂发祥十八街麻花总店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公司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2)第3395号)。截至2012年6月30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桂发祥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23,219.65万元。区国资委对上述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备案。

本次股改经区国资委《关于天津市桂发祥十八街麻花总店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津西国资字[2012]34号)批准。国有股权的设置经《市国资委关于对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津国资产权[2012]78号)予以批复。外资股权的设置经市商务委《关于同意天津市桂发祥十八街麻花总店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津商务资管审[2012]168号)予以批复。

2012年9月20日,普华永道出具本次股改的《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361号),验证截至2012年9月20日,本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9,600万元,全部为净资产出资。

2012年9月23日,本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

2012年9月25日,本公司取得由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20103000057396,公司名称为“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辉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9,600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系由桂发祥有限整体变更而来,承继了桂发祥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及相关业务。桂发祥有限的全体股东,即桂发祥集团、中信津点、中华投资、凯普德、海谐投资、海嘉投资、李辉忠、王善伟、吴宏、李文凤、徐津生、李铭祥、郑海强、徐彦珍及阚莉萍是本公司的发起人。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9,600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关于本公司股东作出的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期承诺请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二)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注:①SS为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指国有股东;②按照《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要求,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国有股东桂发祥集团需按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即320万股),将所持本公司部分国有股份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股东中信津点和中华投资均为中信资本二期基金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发行前,上述两股东分别持有本公司1,664.7399万股和1,396.27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411%和14.5445%。

本公司股东李辉忠现任桂发祥集团董事长,股东王善伟现任桂发祥集团董事,两位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前,股东桂发祥集团、李辉忠和王善伟分别持有本公司4,205.1596万股、832.3699万股和94.33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038%、8.6705%和0.9827%。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本公司专业从事传统特色及其他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本公司已发展成为全国麻花食品行业的龙头企业,先后获得“中华老字号”、“2012-2013年度全国食品工业优秀龙头食品企业”、“2014-2015年度中华老字号传承创新先进单位”、“2015中国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活动金奖”等荣誉称号,并成功塑造了经典的“桂发祥”、“十八街”品牌,是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本公司的产品包括以十八街麻花为代表的传统特色休闲食品,以及糕点、面包、甘栗、果仁等其他休闲食品,共计100多种产品。本公司的主导产品为“桂发祥十八街”系列麻花,其制作技艺被评为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我国传统特色饮食文化的代表之一。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产品行销全国,在津、京等地设有44家直营店,通过以直营为主,经销商、商超及电子商务等相结合的营销体系,不断拓展营销网络覆盖区域,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四)主要原材料

本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面粉、食用油、糖、包装盒及其它包装材料等。

(五)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我国休闲食品行业发展具有“小生产、大市场、小规模、大群体”的特征,整个行业大型企业和全国性品牌较少,产业集中度低,一方面导致休闲食品行业的生产设备小型化、整体技术水平不高,另一方面加剧了企业间的无序竞争,大量中小企业进行低水平生产,产品结构不合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来休闲食品企业的竞争方式将发生转变,由纯粹的价格竞争转变为企业综合实力的竞争,企业只有在产品品质、生产成本控制、品牌建设、营销网络的完善等多方面提升实力,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胜出,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本公司的生产规模、技术创新及产品开发能力居全国麻花行业前列。近三年,本公司在麻花行业内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据《中国食品工业》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麻花市场规模为37.47亿元,2013年、2014年麻花市场规模预计分别为42.55亿元,47.99亿元。与此同时,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公司麻花销售收入分别为3.30亿元、3.55亿元和3.42亿元,公司麻花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分别约为8.78%、8.34%和7.13%。

本公司近三年麻花的市场占有率稳中有升,随着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产能的扩大、新产品的开发、品牌推广的深入,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高。

五、与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计算机、电子及办公设备。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固定资产净值为4,946.96万元,总体成新率为53.14%,使用状态良好。

2、自有房产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四处《房屋所有权证》和三处《不动产权证书》。

3、租赁房产

(1)法律手续完备的租赁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计承租31处法律手续完备的租赁房产。

(2)存在法律瑕疵的租赁房产

本公司向桂发祥集团租赁的坐落于河西区洞庭路32号与珠江道交口面积为6,200平方米的房屋,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桂发祥集团尚未取得该项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另有17处承租的房屋存在出租方未能提供其出租房产的权属证明、出租方非产权人且无产权人同意或委托出租方转租该房产的证明文件等瑕疵。

(二)本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有39项专利,其中包括4项发明专利。

2、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拥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81项《商标注册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桂发祥有限已向5个国家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知识产权国际局申请注册6项商标。

3、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拥有4宗土地使用权。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桂发祥酒店的小型配套餐厅与上苑餐饮、土城饮食在不同地区经营餐饮业务外,本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就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事宜,桂发祥集团已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自然人支付报酬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形成日常性关联交易。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6月,本公司向上述关联自然人支付货币报酬的金额分别为398.92万元、411.86万元、445.09万元及214.44万元。

(2)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单位:万元

(3)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向关联方出租直营店柜台

单位: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接受关联方担保

2012年8月31日,桂发祥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天津河西支行”)签订编号为12100120120002184的保证担保合同,为桂发祥有限与农行天津河西支行签订的编号为12010120120000783借款本金为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已于2013年8月30日偿还该笔借款本金及利息,主债务合同履行完毕,保证担保合同义务亦履行完毕。

2016年6月23日,桂发祥集团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签订编号为2016津银最保字第YYBGFX001号的保证担保合同,为桂发祥股份与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签订的编号为2016津银贷字第YYBGFX001号借款本金为10,000万元的借款合同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2)关联方资产转让

2013年3月20日,桂发祥集团分别与本公司及艾伦糕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桂发祥集团将变电站、箱式变电站、箱式站、污水处理设备等转让给艾伦糕点,将办公用格力空调、收款机、电脑、条码秤、炒栗机等资产转让给本公司。目标资产经中通诚(天津)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3年2月28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出具编号为津中通诚资评字(2013)第35号的《资产评估报告》,按照重置成本法目标资产的评估值为1,541,290元。上述评估结果经区国资委予以备案。转让价格按评估值确定,此次资产转让交易额占同期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26.58%。

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最近三年及一期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体现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4、独立董事对本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后认为:

“1、股份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正常经营的需要,对其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已经按照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审议。

2、股份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3、股份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度》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各项治理规章制度中规定了关联交易公允的决策程序,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不公允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桂发祥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河西区国资委,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桂发祥集团100%的股权。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单位: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416.34万元、8,610.31万

元、9,241.98万元和4,850.87万元。

(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依托中国驰名商标及中华老字号的品牌优势,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通过自主研发、OEM等方式不断推出新产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公司将部分经营积累不断投入生产,资产规模迅速提升。2014年末,本公司资产总额增至47,596.36万元,同比增长32.05%;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产总额进一步增至51,654.02万元,同比增长8.53%;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资产总额进一步增至61,641.42万元。

2013-2015年各期期末以及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6.50%、38.67%、41.29%和51.02%,2013-2015年总体上处于下降趋势,主要系2013年以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开始先期投入,在建工程增加,非流动资产占比上升;2016年6月23日,公司向中信银行借款10,000.00万元,期末货币资金增加,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有所回升。

2013-2015年各期期末以及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7,006.91万元、12,009.07万元、8,603.48万元和16,458.55万元,本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内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6.94%、82.75%、78.58%和88.95%。

2、盈利能力分析

2013-2015年以及2016年1-6月,本公司营业收入总额分别为46,237.22万元、46,019.16万元、45,716.57万元和24,078.38万元,2013-2015年基本持平。

本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主要由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包括自产的麻花、糕点系列产品以及OEM产品、外采食品产生的营业收入。本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桂发祥酒店和桂发祥物流的服务收入,以及长春道直营店将部分闲置柜台出租所收取的租金收入等。

3、现金流量分析

本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主要系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发生的现金收支,2013-2015年以及2016年1-6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9、1.18、1.17和1.17,基本保持稳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87、0.88、0.90和0.79,2016年1-6月该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当期存货余额下降,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本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呈现出持续净流出的态势,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所致。

报告期内,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一直保持净流出的状态,主要系公司注重股东回报,始终坚持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所致。

十、股利分配政策

(一)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1、桂发祥股份的股利分配政策

桂发祥股份成立以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办法,并遵守下列规定: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分配股利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关于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及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单位:元

(三)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公司2013年4月8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累积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十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一)北京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普华永道审计

(二)上海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普华永道审计

(三)锡山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普华永道审计

(四)艾伦糕点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普华永道审计

(五)桂发祥物流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普华永道审计

(六)桂发祥酒店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普华永道审计

(七)空港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普华永道审计

(八)瑞芙德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期的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普华永道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计划实施后,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拟投资项目的全部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上述拟投资项目的全部资金需求,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本公司可视实际情况用自筹资金对部分项目作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部分进行置换。

二、募集资金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一)空港经济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8,664.0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麻花及糕点生产车间、研发及品控中心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及相应设备的购置及安装。

按照建设期36个月测算,本项目建成后的主要财务评价指标如下表所示:

注:所得税率按25%测算;财务净现值折现率按通行惯例12%测算。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本项目是营销网络优化升级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直营店和销售分公司两个部分。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3,757.49万元。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实现公司对空白市场的快速占领,在保持传统销售地域强势营销地位的同时,积极开发华北、东北地区市场。通过销售分公司的组建,进一步完善营销服务体系,提升公司区域市场的服务能力,重点将公司本部的职能延伸到全国,加大对当地代理商、下游细分行业客户、终端销售渠道等的了解和掌控,减少空间上的障碍,市场反应速度更快捷。

(三)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43,738.97万元、43,600.09万元、44,435.95万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需求较大。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业务布局与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6,021.4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其中1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6,021.42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可以极大的缓解公司营运资金的压力,为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1、经营规模扩大后的管理风险

虽然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培养并吸引了一大批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拥有多年行业管理经验且保持稳定,但是,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都将迅速扩大,这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若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不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的管理能力不能得到有效提高,将可能引发相应的管理风险,并对公司的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尤其是在本次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的直营店将从44家增加至59家,并广泛分布在全国各主要城市,直营店数量的大幅增加将给销售终端带来管理风险。直营店迅速扩张过程中如果出现营销人员没有到位、物流仓储体系没有跟上扩张步伐等情况,则势必减缓营销网络扩张的速度,募投项目很难达到预期结果。

2、关于租赁房产存在法律瑕疵的风险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承租的用作直营店或办公等用途的房屋,存在出租方或出租方的委托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出租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等法律瑕疵。若第三方对该等租赁事宜提出异议,则可能影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承租该物业。

3、直营店租赁房产的经营风险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拥有44家直营店,其中,43家通过租赁房产经营。虽然为了保证经营的稳定性,本公司与大部分租赁房产的业主签署了5年或5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但是仍可能因多种不确定因素而面临一定的风险,如房产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方大幅度提高房屋租赁价格或不再续约;房产可能面临拆迁、改建及周边规划发生变化等,都有可能对该直营店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此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营销网络建设也将在全国主要城市新建19家直营店(已建设完成4家),相关房产主要靠租赁取得。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直营店除了销售职能以外,还兼具产品展示职能,如果公司选择的直营店店址周边人流达不到预期,也将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而影响公司的整体品牌形象和经营成果。

(二)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休闲食品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行业集中度较低,行业内规模化企业和小作坊并存,随着我国对食品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小作坊企业生存困难,规模以上的企业将获得巨大发展空间。如果本公司不能抓住这一战略机遇,扩大主营业务规模,将会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此外,公司在休闲食品市场的持续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司能否顺应顾客不断变换的口味、饮食习惯及喜好,开发适销产品。如果公司无法顺应新的消费趋势,开发出新产品,则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可能会减少,从而使得公司的经营业绩遭受不利影响。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传统特色及其他休闲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包括以十八街麻花为代表的传统特色休闲食品和糕点、面包、甘栗、果仁等其他休闲食品,主要原材料包括食用油、面粉、糖、包材等。2013年、2014年、2015年以及2016年1-6月,本公司主要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7.85%、44.11%、40.53%和38.71%。因此,公司生产经营所用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影响较大。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产生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适时采取有效措施,可能会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对公司的收入增长和盈利提升构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2.69%、26.20%、24.02%和11.25%。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的提升,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投入到投产发挥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盈利没有大幅提高,则公司可能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期间费用未来增加的风险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本公司销售费用总额分别为7,593.07万元、7,780.48万元、7,838.23万元和3,719.82万元,2013-2015年基本持平,2014年和2015年的增长率分别为2.47%和0.74%。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规划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增设直营店或销售分公司,在部分人口密集省份增设销售分公司并加强宣传。随着营销网络的扩大,公司将存在租赁装修费、销售人员工资薪酬、广告宣传费等销售费用增加的风险。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本公司管理费用总额分别为3,904.07万元、3,569.09万元、3,544.48万元和1,688.29万元,2013-2015年差异不大,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管理费用率居中。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经营规模将扩大,公司需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包括管理人员在内的人才队伍建设,因此,公司未来将存在管理人员薪酬、研发品控中心建设装修及设备的折旧费等管理费用增加的风险。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并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公司亦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等费用管理制度,将以股东利益为先,从严把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支出。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涉及到土地购买、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多个环节,系统性强且工作量大。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经组织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团队,以有效控制项目质量和项目实施进度,保证项目资金的规范、合理使用,从严监控项目成本,并做好员工培训、市场推广等前期工作,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按时投产。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技术进步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将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带来风险。

(五)其他风险

1、股市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本公司盈利状况和市场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测,还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财政金融政策、产业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测等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必须考虑到公司未来股价波动以及投资公司股票可能涉及的各种风险。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诸如地震、台风、战争、疫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本公司重要合同是指公司所签署的、目前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具有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到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住所查阅;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zs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