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4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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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咸阳步长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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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山东康爱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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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邛崃天银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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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3845199号、第3845198号商标正在办理期满续展手续。
10)辽宁奥达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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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通化谷红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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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外注册商标
1)步长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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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项商标系通过《马德里协定》及《马德里议定书》进行国际注册的商标,此项商标目前在下列国家受到商标保护: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越南、澳大利亚、加纳。
注2:此项商标系通过《马德里协定》及《马德里议定书》进行国际注册的商标,此项商标目前在下列国家受到商标保护: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越南、澳大利亚、加纳、新加坡。
注3:此项商标系通过《马德里协定》及《马德里议定书》进行国际注册的商标,此项商标目前在下列国家受到商标保护: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越南、澳大利亚、加纳、新加坡。
注4:此项商标系通过《马德里协定》及《马德里议定书》进行国际注册的商标,此项商标目前在下列国家受到商标保护:澳大利亚、欧盟、加纳、日本、韩国、新加坡、瑞士、朝鲜、俄罗斯、埃及。
2)山东丹红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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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陕西步长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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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项商标系通过《马德里协定》及《马德里议定书》进行国际注册的商标,此项商标目前在下列国家受到商标保护:澳大利亚、欧盟、日本、韩国、朝鲜、俄罗斯、瑞士。
3、专利及专有技术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共计拥有244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1)步长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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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第42项专利为步长制药与天津中医药大学共同拥有。
2)保定天浩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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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步长神州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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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陕西步长高新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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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山东丹红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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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第8项和9项专利为山东丹红制药与浙江大学共同拥有;上述第14项专利为山东丹红制药与天津中医药大学共同拥有。
6)陕西步长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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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53项、第59项专利为陕西步长制药与南京中医药大学共同持有。
7)邛崃天银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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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辽宁奥达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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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山东康爱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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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吉林步长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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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通化谷红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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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山东步长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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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标许可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如下:
1)2011年6月27日,步长有限与山西康立生药业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产品,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1年6月27日至2017年5月20日。
2)2012年2月27日,步长有限与通化谷红制药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舒血宁注射液等产品,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2年2月27日至2017年5月20日。
3)2014年3月27日,发行人与辽宁奥达制药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甲硝锉阴道泡腾片、复方益母片,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4年3月17日至2017年5月20日。
4)2014年4月8日,发行人与辽宁奥达制药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木丹颗粒,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4年4月8日至2017年5月20日。
5)2011年9月12日,陕西步长制药与吉林四长制药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4264341号“衡通”商标,仅限用于参芎葡萄糖注射液,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1年9月12日至2017年10月13日。
6)2011年9月14日,陕西步长制药与梅河口四环制药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4264352号“启康”商标,仅限用于复方麝香注射液,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1年9月14日至2017年10月13日。
7)2012年2月27日,陕西步长制药与通化谷红制药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4264352号“启康”商标,仅限用于复方麝香注射液,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2年2月27日至2017年10月13日。
8)2011年9月14日,陕西步长制药与梅河口四环制药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6598013号“启萌”商标,仅限用于复方麝香注射液,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1年9月14日至2020年4月6日。
9)2012年2月27日,陕西步长制药与通化谷红制药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6598013号“启萌”商标,仅限用于复方麝香注射液,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2年2月27日至2020年4月6日。
10)2012年6月11日,陕西步长制药与通化谷红制药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6598009号“英能”商标,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2年6月11日至2020年4月6日。
11)2012年12月1日,陕西步长制药与吉林步长制药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8463757号“乐利聪”商标,仅限用于复方脑肽节苷脂注射液,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2年12月1日至2021年7月20日。
12)2012年12月1日,陕西步长制药与吉林步长制药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668461号“必原”商标,仅限用于复方脑肽节苷脂注射液,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2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20日。
13)2012年12月1日,陕西步长制药与吉林步长制药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8460313号“超维”商标,仅限用于复方曲肽注射液,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2年12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
14)2012年12月1日,陕西步长制药与吉林步长制药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8460228号“清贝尔”商标,仅限用于复方曲肽注射液,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2年12月1日至2021年7月20日。
15)2011年9月12日,保定步长天浩与吉林四长制药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4932538号“倍琪”商标,仅限用于灯盏花素氯化钠注射液,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1年9月12日至2019年2月13日。
16)2014年8月31日,陕西步长制药与山西康立生药业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6171037号“高适宁”商标,仅限用于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mg*14片/盒,5mg*28片/盒)产品,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4年8月3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7)2014年9月20日,步长制药与山西康立生药业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维U颠茄铝胶囊Ⅲ(12粒/板/盒,12粒/板*3板/盒)产品,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4年9月20日至2017年5月20日。
18)2014年11月10日,步长制药与陕西盛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天癸更年软胶囊(24粒/盒)产品,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4年11月10日至2017年5月20日。
19)2015年1月5日,步长制药与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双姜胃痛丸 (3g/袋*6袋/盒)产品,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5年1月5日至2017年5月20日。
20)2015年1月14日,步长制药与广西神通药业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柴黄片(每片相当于原药材2g)、妇科调经胶囊(每粒装0.3g)、妇科止痒胶囊(每粒装0.4g)、复方穿心莲片、钩藤片(10mg)、冠脉康胶囊(每粒装0.4g)、老年咳喘片(基片重0.3g(每片相当于生药材0.484g))、山牡丹胶囊(每粒装0.35g)、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Ⅰ)(0.1g)、四季感冒片(基片重0.35g)、维C银翘片(每片含维生素C 49.5mg,对乙酰氨基酚105mg)、仙芪眩宁颗粒(每袋装15g)、消渴降糖胶囊(每粒装0.3g(相当于原药材3g))、消炎退热颗粒(每袋重10克(相当于总药材10克))、小青龙颗粒(每袋装13g(含糖型))产品,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5年1月14日至2017年5月20日。
21)2015年1月8日,陕西步长制药与陕西盛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6680000号“天媛”商标,仅限用于天癸更年软胶囊(国药准字Z20143003)产品,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5年1月8日至2017年5月20日。
22)2015年3月20日,步长制药与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小儿止咳糖浆(国药准字Z20055582,包装规格:90ml/瓶)、头孢克洛颗粒(国药准字H10950142,包装规格:0.1g*12袋)、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国药准字H13023772,包装规格:(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9袋、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国药准字H20084453,包装规格:20mg*21粒)产品,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5年3月20日至2017年5月19日。
23)2015年3月20日,陕西步长制药与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8460309号“卡美贝”商标,仅限用于小儿止咳糖浆(国药准字Z20055582,包装规格:90ml/瓶)、头孢克洛颗粒(国药准字H10950142,包装规格:0.1g*12袋)、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国药准字H13023772,包装规格:(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9袋、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国药准字H20084453,包装规格:20mg*21粒)产品,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5年3月20日至2017年5月19日。
24)2015年4月20日,步长制药与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牡蛎碳酸钙颗粒(国药准字H13023769,包装规格:5g:50mg*20袋)产品,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5年4月20日至2017年5月19日。
25)2015年4月20日,陕西步长制药与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8460309号“卡美贝”商标,仅限用于牡蛎碳酸钙颗粒(国药准字H13023769,包装规格:5g:50mg*20袋)产品,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5年4月20日至2017年5月19日。
26)2015年2月25日,保定天浩制药与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4932538号“倍琪”商标,仅限用于牡蛎碳酸钙颗粒灯盏花素氯化钠注射液250ml (国药准字Z20054840)产品,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5年2月25日至2019年2月13日。
27)2015年2月25日,陕西步长制药与通化天实制药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4264341号“衡通”商标,仅限用于参芎葡萄糖注射液50ml (国药准字H22026491)产品,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5年2月25日至2017年10月13日。
28)2015年2月25日,步长神州制药与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3465437号“迈洛通”商标,仅限用于参芎葡萄糖注射液100ml (国药准字H22026492)产品,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5年2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
29)2015年7月16日,步长制药与邛崃天银制药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辛伐他汀片(国药准字H20083478,规格10mg*20片)、抗菌消炎胶囊(国药准字Z20090855,0.27g*36粒)产品,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5年7月16日至2017年5月19日。
30)2015年6月20日,步长制药与邛崃天银制药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银杏蜜环口服液(规格10ml*10支、10ml*12支)产品,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5年6月20日至2017年5月19日。
31)2015年9月11日,步长制药与■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退热贴6片装(2片X3袋),商标许可使用地域限于中国境内,商标许可性质为普通使用许可,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5年9月11日至2017年5月20日。
32)2015年9月11日,步长制药与辽宁奥达制药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于辽宁奥达制药全部制剂产品,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5年9月11日至2017年5月20日。
33)2015年9月11日,步长制药与江苏润邦药业有限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于阿奇霉素片(0.25g*12片)、甲磺酸加替沙星分散片(0.2g*6片)、克拉霉素胶囊(0.25g*10粒)、罗红霉素胶囊(0.15g*12粒)、盐酸左氧氟沙星片(0.1g*10片)、拉呋替丁片(10mg*8片)、非那雄胺胶囊(5mg*6粒)、银杏叶片(每片含总黄酮醇苷19.2mg、萜类内酯4.8mg)(18片、90片),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5年9月11日至2017年5月20日。
34)2016年2月18日,咸阳长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山东步长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966941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退热贴(国械备20151188(6片装,2片×3袋)),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6年2月18日至该商标转让核准公告日为止(第966941号步长商标从咸阳长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转让至山东步长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35)2016年2月18日,山东步长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与■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966941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退热贴(国械备20151188(6片装,2片×3袋)),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6年2月18日至2017年3月20日。
36)2016年2月16日,步长制药与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乳酸菌素片(国药准字H20074167,规格:0.4g/片*12片/板*2板/盒),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6年2月16日至2017年5月20日。
37)2016年2月16日,陕西步长制药与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8460309号“卡美贝”商标,仅限用于乳酸菌素片(国药准字H20074167,规格:0.4g/片*12片/板*2板/盒),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6年2月16日至2017年5月20日。
38)2016年2月16日,步长制药与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盐酸氨溴索口腔崩解片(国药准字H20100175,规格:30mg*10片/板*2板/盒)、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国药准字H20059284,规格:20mg*14粒/板/盒)、一清软胶囊(国药准字Z20050017,规格:0.65g*9粒/板*2板/盒)、氯雷他定片(国药准字H20040797,规格:10mg*7片/板/盒)、茴拉西坦胶囊(国药准字H20093694,规格:0.1g*12粒/板*2板/盒)、健脾安神胶囊(国药准字Z20050522,规格:0.15g*12粒/板/盒)、八正颗粒(国药准字Z20050143,规格:2.2g*6袋/盒)、润肠胶囊(国药准字Z20050531,规格:0.3g*12粒/板/盒),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6年2月16日至2017年5月20日。
39)2016年2月16日,步长制药与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苯酰甲硝唑分散片(国药准字H20080302,规格:0.32g/片,10片/盒)、贝诺酯片(国药准字H32021930,规格:0.5g/片,24片/盒)、酒石酸美托洛尔缓释片(国药准字H20064784,规格:100mg/片,10片/盒),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6年2月16日至2017年5月20日。
40) 2016年2月16日,步长制药与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胃泰和胶囊(国药准字B20050019,规格:0.3g*12粒/板*3板/盒*300盒/箱),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6年2月16日至2017年5月20日。
41)2016年2月16日,步长制药与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阿奇霉素分散片(国药准字H20083280,规格:0.25g/片*6片/板*2板/盒)、克拉霉素片(国药准字H20083281,规格:0.25g/片*12片/板*1板/盒)、罗红霉素胶囊(国药准字H20083279,规格:150mg/片*12粒/板*1板/盒)、头孢克洛胶囊(国药准字H20083278,规格:0.25g/片*9粒/板*1板/盒),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6年2月16日至2017年5月20日。
42)2016年2月16日,步长制药与广西康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止带消糜栓(国药准字B20050005,规格:1.2g*5粒、1.2g*7粒)、硝酸咪康唑栓(国药准字H20065928,规格:0.2g*10粒)、硝酸益康唑栓(国药准字H20065020,规格:0.15g*5粒)、双唑泰栓(国药准字H45020832,规格: 1.5g*10粒)、对乙酰氨基酚栓(国药准字H45020830,规格:0.15g*12粒),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6年2月16日至2017年5月20日。
43)2016年3月10日,步长制药与江苏祥瑞药业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653,包装规格:(0.5g*14片/板*2板/盒));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616,包装规格:(0.1g*12粒/板/盒));非那雄胺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772,包装规格:(5mg*10粒/板/盒));妥布霉素滴眼液(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8970,包装规格:(8ml:24mg*1支)),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6年3月10日至2017年5月20日。
44)2016年3月10日,步长制药与武汉田田药业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复方珍珠口服液(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243,包装规格:(10ml/支*10支/盒))、盐酸氟桂利嗪口服液(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094,包装规格:(10ml/支*6支/盒)),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6年3月10日至2017年5月20日。
45)2016年3月16日,步长制药与陕西兴邦药业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健脑安神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363,包装规格:0.5g/粒*12粒/板*1板/盒、常通舒颗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23104,包装规格:10g(无蔗糖)/袋*6袋/盒、铁铵锌铜维B1糖浆: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1022872,包装规格:100ml/瓶*1瓶/盒、得生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753,包装规格:0.45g/粒*12粒/板*2板/盒、肾炎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4287,包装规格:0.35g/片*12片/板*4板/盒、降脂减肥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03058,0.6g/片*18片/板*2板/盒,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12月31日。
46)2016年4月5日,步长制药与江苏亚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阿昔洛韦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4439,包装规格0.1g/片*12片/板*2板/盒;愈美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802,包装规格:100mg:15mg/粒*6粒/板*1板/盒;替米沙坦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522,包装规格:40mg/片*7片/板*3板/盒,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12月31日。
47)2016年5月19日,步长制药与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1008866号“步长”商标,仅限用于小儿感冒颗粒(国药准字Z37021288,规格:6g*10袋/盒)、胃炎宁颗粒无糖型(国药准字Z20103048,规格:5g*8袋/盒)、橘红颗粒无糖型(国药准字Z20073313,规格:4g*6袋/盒),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6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0日。
48)2016年5月19日,陕西步长制药与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同意无偿许可其使用第8460309号“卡美贝”商标,仅限用于小儿感冒颗粒(国药准字Z37021288,规格:6g*10袋/盒)、胃炎宁颗粒无糖型(国药准字Z20103048,规格:5g*8袋/盒)、橘红颗粒无糖型(国药准字Z20073313,规格:4g*6袋/盒),许可使用期限为自2016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0日。
5、域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41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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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互联网药品信息资格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两项互联网药品信息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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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共租赁房产18处,其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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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44版)
(下转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