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6-11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戚金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伟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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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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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上期末增加526,107.05万元,增幅为1.47倍,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上期末增加49,185.76万元,主要系公司增加股票投资所致。
3.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上期末增加957.96万元,主要系个别客户以应收票据支付房款且未到期所致。
4.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上期末上升150.41%,主要系本期代建业务增长使得应收的代建费用增加所致。
5.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上期末上升92.08%,主要系本期对联营、合营企业按公司持股比例提供除注册资本外的项目投入款以及已确定盈利的项目公司对其股东的财务资助款增加所致。
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上期末上升72.65%,主要系本期增加了对宁波金丹丰、上海永绥创业投资和上海吉劼创业投资等公司的投资所致。
7.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上期末大幅上升,主要系将POTALA TOWER SEATILE,LLC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8.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上期末增加30,000.00万元,主要系公司委托四川信托设立单一信托所致。
9.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上期末下降67.24%,主要系上期期末余额中包含年终奖的金额所致。
10.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上期末下降47.85%,主要系期末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下降所致。
11.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上期末上升208.20%,主要系本期末应付债券的金额增值所引起的应付利息金额增值所致。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上期末上升407.94%,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长所致。
13. 长期借款余额较上期末下降40.82%,主要系本期公司归还部分借款所致。
14. 应付债券余额较上期末上升230.76%,主要系本期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15. 长期应付款较上期末增加52,412.72万元,主要系将POTALA TOWER SEATILE,LLC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6. 资本公积余额较上期末大幅上升,主要系公司本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所取得股本溢价所致。
17. 其他综合收益余额较上期末上升110.73%,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共同影响所致。
18. 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上长升66.29%,主要系本期武林壹号部分、黎明三期、西溪明珠及衢州月亮湾项目交付结转收入所致。
19. 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上升70.46%,主要系收入结转增加导致相应成本结转增加所致。
20.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上升117.95%,主要系本期土地增值税增加较多所致。
21. 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上升43.62%,主要系本期的渠道业务费、广告及宣传制作费增加所致。
22. 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数上升41.18%,主要系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及摊销费增加所致。
23.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幅115.46%,主要系本期期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大幅度增加所引起的坏账准备金额增大所致。
24. 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大幅上升,主要系本期委托贷款及信托所产生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5. 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66.0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等减少所致。
26. 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上升52.96%,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53,785.21万元,上升74.05%,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引起销售商品现金增加所致。
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下降271,869.58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投资、委托贷款以及拆借款增加所致。
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增加98,272.11万元,主要系本期非公开发行股份和发行债券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美国西雅图投资的三个公司因美国SEC针对公司在美国的合资股东发起诉讼被法院冻结。但公司未受到关于任何不当行为的指控。经美国法院批准,公司撤销了对Shoreline与Othello项目的投资。同时,经美国法院批准,公司与新合作方Molasky集团(一家具有六十余年经验,聚焦美国西南部大型商业地产项目开发管理的专业地产开发商)分别以收购Tower项目公司85%的股权和15%的股权的方式对Tower项目进行了重组。该项目已于今年9月底完成了交割。Tower项目将是位于华盛顿州西雅图市中心的一处41层的多用途综合物业,拥有142间精品酒店房间和339套住宅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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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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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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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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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戚金兴
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6-10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14:30在杭州市平海路53号友好饭店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6-111号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 2016-11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15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15:00至2016年11月15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1月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53号友好饭店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合作开发义乌后宅街道洪深路北侧商城大道西侧地块项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为浙江超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义乌滨信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收取项目管理费的议案》
5、《关于合作开发杭政储出【2016】9号地块的议案》
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杭州东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杭州信达奥体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7和2016年10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1月11日、14日(9:00-11:30, 13: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6年11月14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渊 李耿瑾
联系电话:0571—86987771
传 真:0571—86987779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4
2、投票简称:滨江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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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
(说明: “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委托人对表决意见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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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