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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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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6-10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世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臻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50.57%,主要系公司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2、应收保理款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00%,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盛世承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本期收回到期保理款所致。

3、应收利息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利息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00%,主要系公司本期可抵扣的进项税增加所致。

5、无形资产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74.29%,主要系公司本期开发支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无形资产所致。

6、开发支出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本期开发支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无形资产及部分研发项目停止开发转费用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55.41%,主要系公司本期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8、短期借款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46.01%,主要系公司本期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9、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75.40%,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期初预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11、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91.24%,主要系公司本期缴纳上年度期末增值税额及企业所得税所致。

12、应付利息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本期借款利息到期偿还所致。

13、递延收益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81.51%,主要系公司本期递延收益摊销所致。

14、少数股东权益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164.03%,主要系公司本期子公司亏损所致。

二、经营收入及费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投资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本期未发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所致。

2、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60.28%,主要系公司本期政府补助及债务重组利得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支出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39.53%,主要系公司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4、所得税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99.45%,主要系公司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522.08%,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全资子公司三元达网络公司股份转让产生投资收益,本期未发生所至。

6、少数股东损益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60.41%,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孙公司上海采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亏损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96.12%,主要系公司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盛世承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本期收回到期保理款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105.12%,主要系公司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399.13%,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2年8月20日,重庆倍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嘉公司)以本公司为被告,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返还因买卖合同而收取的货款3,212,390.00元,支付违约金6,824,365.31元(包括直接损失)。本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对倍嘉公司提起反诉,要求倍嘉公司向本公司立即支付货款7,287,860.00元,支付违约金3,000,000.00元。2013年6月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12)渝五中法民初字第006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主要内容为:(一)倍嘉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公司支付货款7,287,860.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以7,287,860.00元为基数,从2010年4月27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至付清时止);(二)驳回倍嘉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倍嘉公司不服,于2013年7月23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3年10月22日进行了开庭审理。2014年7月17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2013)渝高法民终字第00254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重庆倍嘉实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三元达支付货款7,287,860.00元及其资金占用损失(从2010年5月5日起至2013年5月6日止以7,017,852.50元为基数,从2013年5月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7,287,860.00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2014年12月2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公司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16年10月28日,该案尚未执行完毕。二审判决生效后,倍嘉公司不服,于2015年2月5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本公司返还倍嘉公司已支付货款3,212,390.00元及支付倍嘉公司违约金6,824,365.31元(包括直接损失)。2016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该案。截至 2016年10月28日,该案尚未裁决。

2、2015年7月31日,贾洁以广州佳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佳粤)和本公司为被告,向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现更名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州佳粤和本公司共同退还货款153.84万元,赔付购货款利息14.217807万元(从2013年12月27日暂计至2015年7月31日,此后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款项全部被清偿之日止),赔偿430万元。2016年5月20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15)穗萝法西民初字第200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一)广州佳粤应当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贾洁退还货款1,538,400.00元,同时贾洁应将MIFI LM9000 4G无线路由器50台退还给广州佳粤,如不能全部退还前述产品,则应以2400元/台的价格抵扣广州佳粤应退还给贾洁的购货款;(二)本公司应当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贾洁赔偿360,000.00元;(三)驳回贾洁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本公司不服,已于2016年6月2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16年8月18日与2016年9月9日,开庭审理该案。截至2016年10月28日,该案尚未裁决。

3、2015年11月13日,上海申湾网络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本公司为被告,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履行支付剩余未支付的发射机代理费用130,250元及其逾期利息、机房改造费用161,533.25元及其逾期利息、物业协调费及机房首年租赁费700,000元及其逾期利息(逾期利息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7日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因该案涉及第三方权利义务,法院将依法追加,宣布择期再次开庭审理。2016年5月13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该案,第三人中广传播集团有限公司到庭参加诉讼。截至2016年10月28日,该案尚未判决。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6-101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6 年10 月 28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 C 区 28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世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10月31日之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福田财富(平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 100%。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深南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私慕(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 100%。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定新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不变。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方案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工作变动,张丹红女士于2016年10月27日向董事会提交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的报告。经公司审核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张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4)。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6-103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1、福田财富(平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私慕(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总投资金额3000万元,其中,投资设立福田财富(平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私慕(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经营发展需要,为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深南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互联网公司”)拟分别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在福州市平潭自由贸易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福田财富(平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福田财富”)。福田财富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福田财富100%股权。

2、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南互联网公司拟在福州市平潭自由贸易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私慕(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私慕资产”)。私慕资产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深南互联网公司持有私慕资产100%股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6 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投资事项涉及金额属于本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1、公司名称:江苏深南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陈开颜

5、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

6、经营范围: 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战略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调研及数据分析服务;网络信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系统集成;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务服务;企业招投标代理;应用软件开发、销售;财务咨询;税务代理;工商注册登记代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深南互联网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田财富(平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曦

公司住所:平潭自由贸易区

经营范围: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制作、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互联网零售;贸易经纪与代理(除拍卖),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100%。

以上信息,以当地工商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2、公司名称:私慕(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曦

公司住所:平潭自由贸易区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财务顾问;国内贸易;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投资,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未规定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深南互联网公司出资 1000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100%。

以上信息,以当地工商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南互联网公司此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的战略转型,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可能面临投资风险、管理风险、人力资源整合风险等。本公司将不断完善拟设立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促进子公司稳健发展。

五、备查文件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6-104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10 月27日收到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张丹红女士提交的书面申请,张丹红女士因公司内部工作变动,辞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根据有关规定,张丹红女士关于辞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申请至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丹红女士在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张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2016年10月28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张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张虎先生简历

张虎,男,1987 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2015年担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16年4月任职于本公司。张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权,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