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靳伟、总经理刘建辉、总会计师李百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娟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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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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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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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借款增加。
2、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客户增加票据结算方式;二是收到票据集中在期末,尚未支付。
3、预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主要原因是预付货款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主要是子公司将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本期予以抵扣。
5、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期末应付保险费增加。
6、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增加。
7、应付利息较上年末增加是本期计提应付债券利息。
8、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公司持有的北汽股份(按公允价值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9、专项储备较上年末减少主要是安全生产使用费增加。
10、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
11、本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政府补助增加及收到税收返还。
12、本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益性捐赠和罚款支出增加。
13、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京唐钢铁的置入,公司主业协同效率、效益逐步显现;公司增收节支取得成效以及钢材市场有所企稳。
14、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以现金支付原燃料采购大幅度降低。
15、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的投资收益减少以及取得子公司支付现金增加。
16、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借款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9月12日,公司接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通知,目前首钢总公司正在筹划关于本公司的重大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9 月13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9月13日公告。
2、2016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未获得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等事项于2016年9月28日公告。
3、2016年9月28日,经论证,公司本次重大事项实施条件尚不成熟,存在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首钢股份全体股东利益,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9月29日开市起复牌,并于9月29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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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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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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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0月28日,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16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1日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符合依法召开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调整迁钢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并明确与首钢股份机构运行关系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5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0月28日,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1日发出,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符合依法召开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以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首钢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