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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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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78 公司简称:京能电力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谷中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抒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京能电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68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7月,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1)从2015年7月10日起,未来12个月内,京能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京能电力股份。

2) 如京能电力股票价格严重偏离其实际价值时,京能集团将适时开展增持京能电力股份工作。

3)京能集团将履行各项承诺,支持京能电力发展,增强京能电力核心竞争力,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2、2016年8月,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1)本公司继续以京能电力作为本公司唯一的煤电业务投融资平台,支持京能电力做大、做强,彻底消除双方存在的同业竞争。

2)在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承诺,拟在2018年年底前,将整改完成后的上述剩余保留煤电资产全部注入京能电力,以彻底解决与京能电力的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在将京宁热电等本公司控制的剩余保留煤电资产全部注入京能电力后,将不再以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方式从事与京能电力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3)本公司将继续在煤电业务资产开发、资本运作、资产并购等方面优先支持京能电力,即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和控股子公司在转让现有煤电业务资产、权益及开发、收购、投资新的煤电业务资产时,京能电力具有优先选择权。

4)本公司将继续履行此前就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做出的支持京能电力发展的各项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炎

日期 201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