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68 公司简称:尖峰集团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蒋晓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兰小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德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7月12日,尖峰药业与德国葛芙制药有限公司、珠海横琴德运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在中国浙江省金华市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致力于建成一个婴幼儿、儿童用药的制药企业。合同签订后,合作各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的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并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的公告——(2016年7月13日)临2016-026《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和(2016年9月3日)临2016-029《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2、2015年10月30日,本公司九届5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迁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华市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参与金华市妇幼保健院的迁建。董事会批准后,本公司向金华市卫计委提交了申请报告。报告期,公司知悉金华市政府就市妇幼保健院迁建事宜召开了会议并作出了决定,《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6﹞21号)明确由金华市中心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组建的医联体和金华市现代服务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进行金华市妇幼保健院的迁建。本公司参与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迁建的申请未获得批准。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的公告——(2015年10月31日)临2015-029《关于拟参与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迁建的提示性公告》、临2015-028《九届5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2016年9月30日)临2016-030《关于拟参与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迁建事宜的进展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蒋晓萌
日期 2016-10-27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2
债券简称:13尖峰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尖峰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三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因公司目前涉及医药制造行业,现将公司2016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分行业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内分产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报告期内分地区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地区分布以公司所在地划分。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