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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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相互保险组织的公告

2016-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6-041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相互保险组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出借资金概述

为优化经营结构、拓宽业务领域,提升综合竞争力,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借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 万元,参与发起设立相互保险组织,名称为:同助财产相互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同助保险”)。首期出借资金后公司拟占同助保险初始运营资金的10%。

本次参与发起设立同助保险的对外出借资金事项已经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出借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参与发起设立同助保险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组织名称:同助财产相互保险公司(已通过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二)初始运营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

(三)各发起会员首期出借资金情况

(四)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风险管理服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组织类型:相互制。

(六)同助保险的具体信息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七)公司出资方式及来源:现金出资、自有资金。

(八)行业背景

2015年1月,《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保监发[2015]11号文)即相互制保险公司监管政策的出台,为我国新的保险组织设立、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互保险组织是深化保险业改革和发展的切实需要。随着保险“新国十条”和《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的发布,创新发展相互保险这一普惠金融形式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

三、参与发起设立同助保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发起设立同助保险能够为公司在其产业链、合作商等方面提供会员制的互助保险业务,使其能够增加抗风险维度,使企业经营更加稳健;在业务上,同助保险将给予公司在产业链上的保险支持,并为其提供细分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由于保险组织的筹建和设立,以及公司作为资金出借人(即主要发起会员)事项均需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客观上存在不被批准的可能性,因此本次出借资金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出借资金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