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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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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6-05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郑刚先生的通知,其于2016年10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郑刚先生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2、郑刚自2015年7月15日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行为,郑刚先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