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6-122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罗小艳女士关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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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8日,罗小艳女士因借款已归还,将其原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729.60万股高管锁定股以及因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追加质押的3,459.20万股高管锁定股,合计5,188.80万股股份(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57.65%,占公司总股本的6.46%)解除质押;同时,将其原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14.4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以及因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追加质押的1,428.80万股高管锁定股(因罗小艳女士于2015年6月29日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根据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该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后变更为高管锁定股),合计2,143.20万股股份(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23.81%,占公司总股本的2.67%)解除质押,合计解除质押7,332.00万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81.47%,占公司总股本的9.13%),且均已于当日办理完毕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原质押情况和2015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19日和2016年2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及《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
2、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李志江、罗小艳(李志江之配偶)及李驰(李志江与罗小艳之女)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李志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46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88,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4%;罗小艳(李志江之配偶)持有公司股份9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未存在质押之情形;李驰(李志江与罗小艳之女)持有公司股份4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三人累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6,46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4%,其中累计被质押104,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3%。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