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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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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6-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94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附后)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941号)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6年11月8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6年11月7日-2016年11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下午15:00至 2016年11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1月1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肖行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1.2选举叶玉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1.3选举邓庆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1.4选举吴文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苏奇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郑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议案。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林晓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2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议案。

3、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5、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

议案1、3-5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1-2董事、监事选举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11月2日-11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

2、登记地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11月04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兰长发

联系电话:0755-28022655

传真:0755-28022955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

邮编:518000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

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注:

a)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b)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6年11月04日下午16:00之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c)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d)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6”。

2.投票简称:“索菱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索菱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累计投票议案除外),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 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1,有1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