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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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2016-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11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6年11月1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2,998,000股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9月6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首次向158名激励对象按3.32元/股的价格授予共计80,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41%。独立董事对相关授予事宜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可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人数为151人,授予股数为72,998,000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比例为3.11%。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6年9月6日

2、授予价格:3.32元/股

3、授予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授予人数:151人

5、授予数量:72,998,000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16年10月2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894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0月25日止,公司实际收到151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人民币243,907,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72,998,000元,169,355,36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投入资金余额1,553,640元计入其他应付款。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18,859,984元,股本为人民币2,418,859,984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首次授予的72,99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 11月1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份的变动登记情况详见本公告“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说明本次权益授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日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