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查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的资质和2015年的工作情况,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于2016年11月18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一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八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
公司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的资质和2015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为公司提供多年的优质审计服务,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因此,公司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为5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0922 股票简称:佳电股份 编号:2016-05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6年11月18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1月18日(星期五),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6年11月17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11月18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16年11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6年11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 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6年11月18日9:00—14: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247号公司证券部。
4、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
邮政编码:154002
电话:0454-8848800
传真:0454-8467700
联系人:王红霞、刘义君
2、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22
2. 投票简称:佳电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7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11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
注:
1、 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签署日期: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作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于2016年11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为50万元。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孙传尧 贾绍华 胡凤滨
201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