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份冻结公告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6-072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份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下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及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因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陕西蒲白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黄河矿业”)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414,000,000股(其中393,500,000股已质押)进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黄河矿业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414,000,000股(4.1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930,000,000股(9.3亿股)的比例为44.52%。本次股份冻结后,黄河矿业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冻结414,000,000股(4.14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414,000,000股(4.14亿股)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930,000,000股(9.3亿股)的比例为44.52%。
公司及控股股东黄河矿业均从未涉及或参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陕西蒲白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业务,也从未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陕西蒲白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提供过任何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黄河矿业均未接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何通知及相关司法文书,公司与控股股东黄河矿业将尽快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并交涉依法解除冻结事宜,同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控股股东黄河矿业股份被冻结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将对该事项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3日

